1.案件情况:2023年9月20日,我大队接到小黑江边境检查站移交案件:当事人李**于2023年9月20日11时01分,驾驶的云SD906**号车,在小黑江边境检查站被小黑江边境检查站执法人员查获,我大队执法人员于2023年9月20日11时30分对当事人及乘客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未取得道路旅客运输证件及相关有效证明,经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李**驾驶云SD906**号车拉载4人,从双江县到景洪,达成协议乘车费用1200元(询问笔录一份、证人笔录3份、现场照片3张)。
2.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3.处罚结果: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处罚单位: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江大队。
5.处罚时间:2023年9月21日
临沧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江大队
队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