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考核组: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法治督查的通知临治办﹝2024﹞7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具体自检自查情况如下:
2024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重点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年度积极召开学法相关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用力,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和重点要求,熟练掌握、严格遵循、自觉用好有关党内法规,推动法治思维在财政具体工作中落地生根。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4 · 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和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带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财政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等在线上的竞答活动,全局共计参与100余人次。
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县财政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自觉依法履职,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把上级法治建设任务部署抓实抓细,坚决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全局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不断完善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把正确的意见集中好,把分歧的意见统一好。
四是落实依法理财。局主要领导深刻认识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加快建设法治财政、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主动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了依法理财。同时,主要领导始终加强县级财政政务公开检查督促,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依法编制预算,预决算及预算调整,及时做好直达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和拨付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系。为切实增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抓工作部署,分管领导抓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财务处理及决算管理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承接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任务,认真执行市与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四、注重法治文化,增强普法渗透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宣传。充分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法治宣传资料。同时,在局工会活动室放置法治读本,不断强化财政法治阵地建设。此外国库股、社保股、法制税政股等股室认真落实政策措施普法用法,在“减税降费”等方面向社会开展普法施策工作,促进社会公众的理解认知,助力稳经济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市场主体倍增政策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
五、找准财政定位,严格依法依规履职。以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及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为抓手,在统筹抓收入、稳支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认真梳理“清源行动”监管台账,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等三项重点任务,牵头组织全县90个部门(含二级预算单位29个)开展自检自查,认真填报《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监管台账》。截至目前,在财务会计行为方面,发现拖欠企业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方面问题3个,涉及资金120.69万元,已整改16万元,正在整改104.69万元。其中:拖欠企业勐库镇丙山幼儿园厕所建设项目资金18.72万元,已整改8万元,正在整改10.72万元;拖欠企业勐库镇邦改幼儿园厕所建设工程资金20.93万元,已整改8万元,正在整改12.93万元;拖欠企业勐勐幼儿园改造建设项目资金81.04元,已整改0万元,正在整改81.04万元。县级各牵头部门对标对表县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工作要求,分别制定9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措施清单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3个专项整治方面4个问题,涉及资金2633.98万元,已整改2个,整改资金20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个,涉及资金2613.98万元。
六、提升执法水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内持续按照《双江自治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落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个工作。2024年共组织20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思想和行政执法能力的学习和提升。
1.积极参加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由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按时参加2024年4月25日2点30分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召开行政复议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财政局又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共20人,参加集中培训的12人,手机参加的8人。
2.认真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执政执法人员培训。单位共20人参加并完成60个学分的培训。
3.积极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县司法局参加为期3天的司法部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班培训。会后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18人有执法新政的干部进行视频回放的学习,并按时上报司法局学习情况。
4.积极参加云南省省司法厅举办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培训。
七、重视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为学习掌握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发挥行政复议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机关于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2024年4月8日,县财政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会学习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立法目的、修订的必要性,并通过对照新旧条文,对明确行政复议原则、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明确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证据规则等特色亮点进行重点介绍。通过全体行政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表示今后要以行政复议法的修订为契机,全面提升复议工作质效,全力推进财政执法队伍法治建设,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把法律的要求转化为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财政法治水平迈上新台阶,为双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
(一)法治理解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法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碎片化学习较多,精研深思较少,导致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法律知识的深入理解和实际运用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往往习惯性地将法治建设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法治建设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还不够。
(三)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对财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有较为深入的理解,但站在全县整体上去考虑问题的法治素养能力还不足,面对单一财政工作能较好运用法律法规,但面对复杂多样的问题会感到知识理论储备不足。
九、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县财政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始终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三、四中精神,始终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职一致”的要求,进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快财政法治建设步伐。县财政局将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守法,不断加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教育,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快财政法治建设步伐,强力推进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推动“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与落实。持续组织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普法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和参与法治培训及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推进肯落实好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深化财政监督,提高法治水平。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对财政工作整体规范的支点效应。聚焦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涉农涉企及重点民生资金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重点领域,精准开展财会监督。
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达100%。
五是提升普法标准,建立长效机制。扎实组织实施“八五”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活动载体,把普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制定完善学习教育、工作落实、跟踪督办、信息反馈等各项规章,为普法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