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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特困人员一户一档及新申请人员所需材料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18 15:3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附件:1、个人申请书(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2、特困人员身份信息材料(身份证、户口册等)

3、双江自县特困供养对象入户调查表

4、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

5、云南省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

6、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样表

7、双江自治县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书

附件1

双江自治县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

协 议 书

甲方:乡(镇或农场)

乙方:(监护人)

丙方:(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依法全面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经三方共同商定,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丙方自愿由乙方供养。

二、甲方协助区关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给丙方的供养经费。供养经费由民政部门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凭存折、卡到指定的金融机构领取。丙方自主分配使用供养经费,丙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供养经费由乙方领取,甲方监督好乙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丙方的生活等。

三、丙方被寄养前自有耕地的委托乙方负责管理,土地承包费列为丙方生活补贴。

四、甲方必须及时督促乙方照顾好供养对象的生活,注重改善供养对象的生活条件。保障分散供养对象的衣、食、住、医、葬等方面的基本生活,使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对特困人员供养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事故,要严肃查处。

五、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丙方的房屋修缮和具体实施工作,并要经常组织本村党员干部、妇女组织和青少年为特困人员对象做好事。甲方要经常检查督促并支持乙方工作,听取乙方的合理建议,共同解决好丙方的生活等问题。

六、甲方和乙方要大力弘扬对丙方的献爱心行为,要尊重和保护特困人员对象遗嘱中所涉及到的爱心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七、乙方必须关心丙方日常生活,要针对丙方的身体状况,引导和帮助丙方饮食营养搭配;乙方不仅要从生活上给予丙方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外,还要从精神上给予抚慰,要经常与丙方进行谈心聊天;丙方生病后,乙方应及时帮助其就医及住院期间的安全陪护并及时报告甲方,丙方生病期间乙方要悉心照料并进行心理疏导;乙方要经常向甲方汇报丙方的思想、生活和身体情况,反映丙方的合理要求,要及时为丙方搜集并协助丙方报销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及房屋修缮等费用。

八、丙方要克服依赖思想,尽可能做力所能及的事情,要有健康的心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向甲方、乙方提过高或不合理的要求。

九、丙方在分散供养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或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监督。

十、丙方的责任田和遗产处理按《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丙方死亡善后事宜处理完毕、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时终止;年满16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的终止享受特困人员供养。

十二、三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需更改协议内容或中途解除协议,应三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报县民政局一份、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云南省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照片

粘贴处

身份证号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编号


家庭住址


供养机构



本人联系电话


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评估指标

1、自主吃饭 □ 2、自主穿衣 □ 3、自主上下床 □

4、自主如厕 □ 5、室内自主行走 □ 6、自主洗澡 □

评估小组

评估意见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签 字: 年 月 日

本人(或监护人)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注:

1.此表一式三份,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各存档一份。

2.评估小组可由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机构)人

员组成,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组不得少于3人。

被评估人具备评估指标中的相关能力,在对应的□内打“√”,否则打“×”。

附件3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调查样表

调查日期:______ 调查人:______ ______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纳入特困供养时间


家庭住址


是否为重度残疾人


是否患有精神疾病


生活自理能力情况

1.全自理;2.半护理;3.全护理

是否有亲属(如有,请注明)


委托照料人姓名、联系方式


委托照料人类型

1.亲属;2.邻居;3.村(居)民委员会;4.供养服务机构;

5.社会组织

是否已经

签订委托照料协议


目前是否

有集中供养需求


附件4

云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表

姓 名


年龄


性别


民族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特困供养

证编号


户籍所在地


人员类型

□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是否患

重大疾病

□是 □否

患病种类


家庭收

入情况


家庭财

产情况


供养方式


月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元)


月照料护理 标准(元)


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与申请人关系


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意见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意见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各存档一份。

附件5

双江自治县特困供养对象入户调查表


单位:









申请对象基本情况

户主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亲属关系情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年龄

身体状况

援助状况




















家庭财产登记

名称

品牌规格

购置日期

购置价格

家庭消费情况

项目

发生日期(三个月)

金额



电视机




水费






冰箱




电费






洗衣机




话费






住房情况




取暖费






调查情况登记

申请人签名:





































调查人员意见









































调查人员签名:




集体研究意见










































负责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