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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时间:2025-02-10 10:4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做好招标前的服务工作,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云平台电子化交易,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配合行政监管部门进一步清理与法律法规不符、不利于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市场主体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全国统一大市场。现将2024年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成标准化建设,促进交易公平。完成述标答疑室、见证室、样品室等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二期)项目建设,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100%参与全省工位“大循环”,网上开标率达100%,为公平公正公开提供保障。完成进场交易项目84个,交易金额26034.81万元,节约资金451.15万元,节资率1.7%。其中:工程建设类招投标34个,成交金额15134.12万元,节约资金234.95万元,节资率1.53%;政府采购类招投标34个,成交金额5082.12万元,节约资金216.2万元,节资率4.08%;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7个,成交金额5046.91万元,增值资金33.43万元,增值率0.66%;矿业及国有产权类交易9个,成交金额771.66万元。完成工程建设远程异地客场评标44个。

(二)清除隐形壁垒,优化市场交易体系。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督〔2023〕485号)要求,印发《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建立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协调机制,要求自觉落实公共资源进场规则,公平公正履职,促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有序开展。按照国家加快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要求,进一步破除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隐性壁垒问题。在2023年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聚焦“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四大核心任务,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机制,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打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减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营主体发展。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公共资源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坚持常抓不懈,将工作落在实处。认真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电子保函保险推广应用,依法依规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免收无失信企业保证金的政策,1000万元以上则大力推广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的方式,为经营主体减轻了资金压力。84个交易项目涉及投标企业350家(其中:外省市企业82家),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为全国各类企业约1050人节约成本210万元。共计158家(次)投标企业缴纳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参与投标,减少企业投标保证金缴纳1223万元;免于收取8家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26万元。

(四)落实进场交易管理责任,严格规范交易程序。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督〔2023〕17号)要求,努力提升双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效能。进一步规范评标区域场所和设施服务流程,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投诉举报事项转办管理,提供好咨询服务、信息服务、受理服务、见证服务、专家抽取服务、档案服务,全面推动交易服务提质增效。未出现投诉举报、被约谈、书面通报的事项。严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关和场内综合监督管理,严格规范交易程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维护阳光透明,公平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1次,对业主部门、行管部门等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降低企业投标成本,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到实处。

严格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规定,把好“进场关”。按照“一标一审”的原则,建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由招标人组织县发改、交易中心、行业主管等部门等组成专家咨询论证组组织审查,确保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需求。制定进场项目提交公平性竞争审查表格,主要审查在招标文件公开发布前对文本规范编制,招标文件中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是否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限度,是否存在通过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情况进行预先审查;将书面审查结论作为招标公告附件同步线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较高的项目,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鼓励就招标文件征求社会公众或第三方审查及行业意见。

(五)加大在线巡检力度,形成常态化机制。标准化建成后,正式启用业主监督和行业监督室。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在线常态化巡检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地推进业主监督和行业监督室的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强对监控视频的全方位监督,及时纠正各类不规范问题,严肃查处不按规定佩戴身份标识牌、非评标专家随意进入评标室以及在评标室使用通讯设备、非评标专家操作评标电脑等违规行为。严格规范评标流程及见证服务,持续维护好评标现场的秩序,确保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活动能够在规范、高效、廉洁的环境中运行。

(六)进场项目“一项一档”,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紧紧围绕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关键环节,全力加强公共资源档案系统的建设与运用。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项目归档不及时的问题。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要求,确保中标通知书发放30天内签订合同并及时上传系统。对未按时上传的项目,一律要求附上业主方和代理方盖章的情况说明,保证了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目前,“一项一档”工作进展顺利。完成工程建设文书档案归案305个;政府采购文书档案归案228个、土地使用权11个、国有产权10个、矿业权0个。为后续查询、审计等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有效提升了公共资源交易档案管理的水平与质量。

二、存在问题

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为赶进度部分项目招标条件无法满足的情形,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时间超期、招标归档资料不规范、招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等情形。同时存在建设资金不到位,前期工作滞后的问题,招投标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严格把关招标核准事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以规范性文件规避公开招标,不得以会议纪要、战略合作协议等取代招标核准‌。

(二)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积极与各行业部门加强沟通与协作,通报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全面压实网格监管员职责。要按照“一标一审”的原则,建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与发改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方法和措施,堵塞漏洞,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监管缺位现象。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过程的全程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交易信息和监管数据,提高监管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招标项目的监管,严格审核投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查处和处罚招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强化审计工作,要加大对工程招投标方面违纪违法问题揭示力度,并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促进工程招投标领域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标项目的监督和举报,增加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四)‌建立健全惩罚机制。落实招标采购主体责任,重点整治公职人员干预招标采购活动,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条件,未对招标采购项目的音视频资料进行保存、导致后期监管缺失等问题。对违反招标规定、规避招标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包括公开曝光、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确保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五)提升交易中心智能化水平。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向数智化转型发展,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建立完善的交易数据仓库,整合各类交易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挖掘数据背后的潜在规律和趋势,为交易中心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建立基于数据的风险管理体系,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通过对投标企业的信用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其信用等级,对信用较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其参与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六)‌落实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主动融入全省交易“一张网”,完成标准化建设,与全省同步实现工位“大循环”,本级交易平台各环节全流程网上办理,工程建设、综合交易、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交易类型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场地预约、专家抽取、上传下载招标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合同备案、保证金缴退等交易环节,均实现了“一网通办”,“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让交易活动变得更加便捷、阳光,大幅降低企业招标投标成本。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减少规避招标的行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七)强化招投标活动问题整改。对省市县问题线索清单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警示,严格项目建设中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要加强双江自治县建设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等工作,要以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省级联合抽查发现问题整改为抓手,要求招标人明确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投标过程等工作重点,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认真自检自查,认真做好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市场整治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有关工作开展。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本单位直接负责招投标工作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依规组织招投标活动。

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