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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代理服务公开遴选公告


来源: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作者:  时间:2024-02-27 10:2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确双江自治县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顺利推进,依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制度(试行)》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将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双江自治县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代理服务。

2.项目内容:双江自治县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双江自治县城区片区及勐库镇片区,服务期限为3年,项目预算金额1900万元/年。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全过程结束。

4.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

5.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接受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负责承担双江自治县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特点,承担本次招标项目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制定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论证招标文件公告、处理招标文件答疑和澄清、组织投标人报名和开标评标、发布成交(成交)公告和成交(成交)通知书、协助合同签订、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矛盾处理询问和质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三、遴选代理服务费报价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2011]534号[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最低报价为6万元,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四、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业绩要求:承担过1项1000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业绩。半年内成立的新公司不受业绩限制,即2023年8月20日后成立的新公司,不需要提供代理合同。

3.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并提供3人以上工作人员名单(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

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下列证件及证明文件,交与遴选小组审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原件;

6.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0:00至02月29日10: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遴选人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北回归大道—26号(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办公室)。

3.遴选时间:2024年03月05日上午9: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问价,遴选人不予受理。

4.遴选地点:双江自治县交易中心。

评分方式

综合评分法

、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4.提供3人以上工作人员名单(提供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

5.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

八、联系事项

遴选人: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北回归大道

联系人:李云涛

联系电话:0883-7628695

时间:2024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