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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8-31 16:53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关于《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公示

听证机构: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制日期:2023年8月25日

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发扬民主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9:00在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本次听证会主要围绕《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内容

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利于增强群众环保低碳意识,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补充出行方式的民生工程,同时,能有效抑制黑摩的运营及加速超标电单车的淘汰,而且投资在当地,税收在当地。根据《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5期)、《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6期)、《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拟办单》、《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纪要》(第16期)和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临沧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基于我县道路情况及出行习惯,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覆盖,迎合百姓便捷出行需求、缓解交通压力,有效减少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我局编制上报了《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该方案已获得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以备案引入企业的方式,选择信誉良好、骑行舒适、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投放初期,按照市民需求及城市规模、建成区人口数量和参照周边城市(县)测算标准,投放总量原则上不超过800辆,建设电子围栏停车点30个,运营期为3年,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实行区域性经营:原则上车辆使用15分钟内收费2元,此后使用每超过10分钟加收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免押金。经营区域为:拟定区域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即:东至:勐勐镇政府门口、福宁花园小区;南至:纸厂宿舍区广场(勐勐南路);西至:新妇幼保健院(允俸连接线)、老客运站、沙河乡政府;北至:新客运站(冰岛国际茶城、新医院)。

三、听证时间

2023年8月24日

四、听证地点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五、听证主持人

唐兴平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六、听证记录人

李云涛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七、听证监察人

张 群 县司法局股室负责人

八、听证代表

通过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请、发函和邀请方式产生听证监察人1名和听证代表27人,听证会实到听证代表27人,具体人员如下:

县级人大代表(杨光荣、刘贵华)、政协委员(谢体辉、许远凤)、律师代表(王天德、江金炜)、县公安交警大队(董文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文祥)、县交通运输局(周晓斌)、允景社区工作人员(何真旺)、公很社区工作人员(俸明光)、新村社区工作人员(陶秀珍),市民代表(王建飞、何关琴、鲁永芝、俸玉冰、浦文仙)、出租车司机代表(顾正刚、熊发清、李春军)、网约车司机代表(严支兵、周兴荣)、公交车司机代表(官朝良、罗开学)、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代表(马杰、杨平美)。

九、听证程序

1.核实听证会参与人员到场情况、介绍听证人员。

2.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布听证纪律和注意事项。

3.承办单位代表(主持人)介绍听证事项和内容。

4.听证参加人陈述意见。

5.承办单位(主持人)现场解答。

6.听证会主持人总结陈述。

7.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的组织程序合法性作发言。

8.听证主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对听证会发记

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十、听证会各方主要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到会的27位代表中均对《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编制表示支持和赞同,对其前瞻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给予肯定。认为《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较为全面地反映了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实际需求,内容丰富,论据充分、论证结果切实可行;认为听证会准备充分、资料齐全、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各听证代表具体意见如下:

一是关于双江自治县县城主城区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否可行?

顾正刚(出租车司机)代表意见:现目前双江汽车、电瓶车、摩托车保有量已超负荷,加上年轻人外出较多,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再是一道美丽风景线,建议加强对摩的治理,同时不同意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严支兵(网约车代表)代表意见:投放可以,但是建议不要停靠在停车位上,加强管理,对此无意见,同意投放。

二是关于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初期,按照市民需求及城市规模、建成区人口数量和参照周边城市(县)测算标准,投放是否可行(投放总量原则上不超过800辆)?其后期增减投放量视实际运营监管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是否可行?

俸明光(公很社区副书记)代表意见: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事项无意见,也是发展要求,同意支持投放。周晓斌(交通运输局)代表意见:根据我县道路情况及出行习惯,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覆盖,迎合百姓便捷出行需求、缓解交通压力,有效减少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无意见,同意投放。谢体辉(政协委员)代表意见:对于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是发展的需求,是现实的需求,可是一次投放800辆,会加重管理负担,建议循序渐进,逐年投放。

三是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实行区域性经营是否可行即:原则上车辆使用15分钟内收费2元,此后使用每超过10分钟加收1元(不足10分钟按10分钟计算),免押金?

王天德(双江两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意见:收费要有省、市上级层面的文件支持,要有理有据,无意见。俸玉冰(市民代表)意见:无,同意这样的收费方式。

四是如认为实行区域性经营可行,车企的经营区域为:(考虑市民日常出行,拟定区域为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即:东至:勐勐镇政府门口、福宁花园小区;南至:纸厂宿舍区广场(勐勐南路);西至:新妇幼保健院(允俸连接线)、老客运站、沙河乡政府;北至:新客运站(冰岛国际茶城、新医院。)是否可行?

何真旺(允景社区副书记)代表意见:是社会社区发展的需求,同意实施。杨光荣(人大代表)意见:同意。

五是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在规范车辆停放、加强车辆清理整治、完善配套保障能力等方面运营监管?

李文祥(县住建局副局长)代表意见:加强企业管理。陶秀珍(新村社区副书记)代表意见:加强管理。

六是如何加强对用户违规骑行、乱停乱放、恶意破坏等现象的监督管理和处理?

董文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代表意见:建议①运营商要加强线上线下管理、管控。②投放区域内要做到监控全覆盖,便于治安管理。③加强部门协调管理,如企业无视规则,必将加强处罚。谢体辉(政协委员)代表意见:加强宣传、严格查处,进行反面曝光。

其他代表对上述问题均表示同意赞同,无意见。

十一、承办单位主持人现场解答

听证参加人举手发言,提出问题,由承办方单位代表对上述意见予以回应和交流。

十二、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

根据参与听证会的听证代表的意见,主持人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及解释说明作了总结评说,其超三分之二的代表均同意《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听证会中相关事宜,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研究了听证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确认《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已满足编制深度要求,论据充足、论证充分。针对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认为原则同意全部采纳。另有部分涉及具体内容、文字等的意见也将一并采纳。

专此报告。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