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临沧银保监分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临沧市中心支行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转发关于继续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临银保监发〔2022〕1号)和《关于2024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双巩固振兴组办复〔2024〕48号)要求,结合云南双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双江县支行第四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申请需求名单,经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比对,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下达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资金
本次下达贴息资金185135.33元。其中:勐勐镇84078.05元、勐库镇9732.62元、沙河乡10378.08元、大文乡18866.18元、忙糯乡38793.45元、邦丙乡23286.95元(详见附件)。
二、贴息标准
小额信贷贷款额度按照要求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继续给予小额信贷全额贴息。采取按季贴息方式,贷款人按合同向银行支付利息,由承贷银行根据季度内实际发生贷款额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贴息需求情况,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比对确认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再按规定程序和办法将贴息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农户。
三、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要求管好、用好贴息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保证贴息资金真正用到帮扶脱贫农户或边缘户发展产业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各乡(镇)接文后请立即到县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股办理资金拨付手续(联系人及电话:顾祖洁0883-7621862)。同时要加强对小额信贷政策的宣传,对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要在乡、村、组进行公示,确保程序合法,农户知晓。
特此通知。
附件:双江自治县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明细表(单位:元)
中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