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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委 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高风险区的通告(第14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23 17:2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广大市民群众: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分析研判,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将我县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区域及调整时间

双江农场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第九居民小组、阳光茗苑小区14幢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且连续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5轮核酸筛查,结果均为阴性,自2022年11月23日17:00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调整后风险区划定情况

(一)高风险区(3个)

双江农场社区第一居民小组、允景花园小区第21幢、勐勐镇新村社区煤厂生活区。

(二)低风险区

全县除3个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

三、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其它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请广大居民朋友主动配合做好管控工作,齐手并肩,共同抗疫,确保尽快战胜疫情。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3日17:00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双江自治县高风险区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