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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8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20 17:1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更加科学精准做好我县疫情处置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排查市外入双返双人员。各乡(镇)、各部门、各网格要切实加强市外入双返双人员的排查,对市外入双返双人员采取“双报备”工作,即在市外入双返双人员必须按程序报备的同时,接待该人员的居住地居民、宾馆等接待主体也须按程序报备。该人员到双后须落实核酸检测3天2检(含落地检),请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扎堆、不聚集。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车站、酒店、早夜市、酒吧、KTV、棋牌室、医院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佩戴口罩、“1米线”安全距离准入要求,并加强场所清洁消毒及通风;各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要严格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按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各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压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加强对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的督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好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报备。对承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落实好以下承办措施:一是要落实好报备审批制度;二是要落实好“扫码、测温、佩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三是要落实风险人员不参与聚集性活动的要求,即承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邀请、通知、安排7天以内有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人员参加活动。

四、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可疑患者的甄别,一旦发现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立即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疾控部门报告,全程实行闭环管理。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购买“一退两抗”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

五、进一步严格加强督查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各网格、各公共场所、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因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力,不服从常态化措施管理,造成全县疫情处置和防控大局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常态化防控措施,望广大群众给予积极支持为盼!

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