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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委 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第3号)


来源: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作者:  时间:2022-11-18 17:02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扎堆广大居民朋友:

为消除疫情风险,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和指挥部综合分析研判,决定在双江自治县境内部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1月18日(星期五)19:30—24:00;

11月19日(星期六)15:00—19:00;

11月20日(星期日)15:00—19:00。

二、检测范围及地点

检测范围:县城主城区勐勐片区、北回归大道延长线(沙河乡)至县标经糖厂、西至214线、南至大沙河往西至县住建局,以及勐勐镇回努、怕岭、忙票、闷乐四个自然村。检测地点: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采尽采,具体检测点服从网格管理。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携带智能手机或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主动配合网格员,错峰前往就近采样点采样(原则上在户籍或居住地所属社区采样点进行采样),并遵守采样点秩序。采样期间正确佩戴好口罩,排队严格执行“一米线”规定,避免扎堆,采样后核酸结果未出前,禁止流动聚集。

(二)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核酸检测结果将通过“云南健康码”平台进行反馈。

(三)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其它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四)过境双江人员车辆请经国道214线通行。

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指挥部关于防控政策调整的通告,并一如既往支持、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特此通告。

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附:双江城区核酸检测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