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
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是切实加强自我管理。请广大市民群众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出入各类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要求测量体温、扫健康码、查验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严格落实各项个人防护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入双返双行程报备。如您家人、亲戚、同学、朋友等近期将从市外入双返双,请告知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双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到的社区(村组、小区等)进行行程报备;若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请如实报备记录往返时间、车次(车牌、车票、航班号、座位号);要严格落实3天2检(含落地检),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倡导居家观察,非必要不外出。
三是感到不适及时就医。如您或您的家人、亲戚、同学、朋友等,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医生旅居史、接触史。
四是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如您发现身边有境外或国内高风险地区入双返双人员未及时报备或没有管控的,请及时告知当地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7622274)。
若未按要求报备,隐瞒病史、疫区旅居史和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公共安全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