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将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负责人:杜静梅
二、执法区域: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三、执法类别:自然资源执法
四、办公地址:双江自治县允景路1167号
五、监督电话:0883-7622291
六、邮编:677399
七、执法权限
查处双江自治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
八、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土地调查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办法》、《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基础测绘条例》、《地图管理条例》、《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