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将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示如下:
一、负责人:李冬
二、执法区域: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三、执法类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四、办公地址:双江自治县北回归大道26号
五、监督电话:0883-7628695
六、邮编:677399
七、执法权限
具体执法权责范围是:城市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等。
八、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违法建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