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3]27号
依权利人张秀英《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中心将注销原不动产权证,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用途 | 坐落 | 备注 |
1 | 云(2018)双江自治县不动产权第0000837号 | 张秀英 | 住宅 | 双江县公安局住宿区第1幢第3单元第1层第101室 | 土地分摊面积:14.5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51.7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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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