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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告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  时间:2023-09-10 1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双江农场社区管委会、勐库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意义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通过对全县2022年—2023年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存在法定程序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一是要充分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法定程序和主要内容,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法定程序执行到位;二是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让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成为决策机关担当作为的“助推器”和履职尽责的“安全网”,为决策机关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按照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的规定,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编制或者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以及需要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全局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益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非政府投资但需经政府审批并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

(三)制定或者调整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劳动就业、卫生健康、公共服务等重大政策措施;

(四)制定或者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以及专营商品、特许经营或者服务的价格;

(五)为保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长期限制性措施;

(六)其他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七)县人民政府其他需要进行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的有关规定,在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审议事项文件草案时应当明确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既要避免将应当纳入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事项排除在外,又要防止将日常性事务或一般性事项纳入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三、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一)着力提升公众参与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形成过程中,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公众参与的方式,听取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通过决策机关、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的门户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起草说明、解读等材料,并明确公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方式和渠道。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对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决策事项,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积极与有关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进行沟通协商。

(二)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召开研讨会、论证会、专题会等方式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如选择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专家开展论证工作的,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较高的社会公信力的机构或者专家。要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的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积极向受聘法律顾问咨询意见,便于与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衔接。

(三)扎实开展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或者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决策事项草案的风险可控性评估。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可以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自己组织,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进行评估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决定。

(四)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报请决策机关讨论决定前,应当经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机构或者县级司法机关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应围绕决策主体是否适格、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决策事项的依据是否合法、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等方面开展。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集体(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前,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决策事项草案及其制定说明;

2.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3.决策事项草案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报告,决策草案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包含公平竞争审查的有关情况;履行专家论证程序的,同时报送专家论证意见的研究采纳情况;履行风险评估程序的,同时报送风险评估报告等有关材料;

4.专题会议讨论情况;

5.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意见;

6.决策事项承办单位集体讨论材料;

7.其他有关材料。如涉及合同,还需提供背景材料和政策依据、合同合作事宜、谈判协商的说明性材料、尽职调查报告或第三方评估报告以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严格规范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经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征求意见、传签等形式代替集体讨论。决策机关经过集体讨论,应当对决策事项草案作出通过、不予通过、原则通过并适当修改、再次讨论决定或者暂缓决策的决定,并根据会议情况制作会议纪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决策承办单位提交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草案应当严格审核把关。对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的决策事项,应当按程序提请县人民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不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的决策事项,经请示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同意后,退回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修改完善。

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县人民政府集体研究后需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县人民政府集体研究的意见对决策方案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程序呈报县委。重大行政决策属于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范围,或者应当在出台前向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全面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监督

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决策机关应当明确决策执行单位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决策执行单位应当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要求,制定决策执行方案,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具体承办机构和责任人,全面、及时、正确地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确保决策执行的质量和进度,不得拒不执行、不完全执行、推诿执行、拖延执行。决策执行单位应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并按照要求承担决策实施后的具体评估工作。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根据《双江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原则上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拟纳入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决策建议事项,附决策事项草案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者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

附件: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2023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清单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安排

1

双江自治县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取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模式(EPC)公开招标事宜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

2

双江自治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

3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

4

双江自治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3年2月

5

双江自治县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及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2月

6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32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县发改局

2023年3月

7

双江自治县“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县发改局

2023年3月

8

双江自治县茶产业集聚区研究论证报告《双江自治县茶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2021-2035年)

县发改局

2023年3月

9

双江自治县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8条政策措施

县发改局

2023年3月

10

双江自治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

11

双江自治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

12

双江自治县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

13

双江自治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

14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

15

双江自治县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

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

16

双江自治县“十四五”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

17

双江自治县城乡居民自建房管理办法

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

18

双江自治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5月

19

双江自治县“勐库大叶种茶”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县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

20

双江自治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21-2025年)

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

21

双江自治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县市场监管局

2023年6月

22

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推进计划

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

23

双江自治县“十四五”政务(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规划(2021-2025)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

24

双江自治县茶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施工图(2023-2025年)

县地方产业发展中心

2023年7月

25

双江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

26

双江自治县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十四五”规划

县民族宗教局

2023年8月

27

双江自治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方案

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

28

双江自治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试行)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

29

双江自治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

30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流动竞岗暂行办法(试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

31

双江自治县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调整方案

县财政局

2023年9月

32

双江自治县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

33

双江自治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县发改局

2023年9月

34

双江自治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

35

双江至沧源(勐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

36

双江自治县2023年5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方案

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

37

云南云垦茶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2000吨茶叶精深加工项目入园《标准厂房使用租赁合同》

县投资促进局

2023年11月

38

双江自治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

39

双江自治县2023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

40

双江自治县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

41

县政府与广东会力控股有限公司《双江自治县勐库大叶茶加工园区建设项目正式合作协议》

县投资促进局

2023年12月

42

双江古茶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县林草局

2023年12月

43

席草塘水库建设项目坐标偏移问题相关事宜

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