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认真贯彻中央、省市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要求,强抓事项承接,制定审批制度,再造运行流程,推进“放管服”深入开展,转变政府职能。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年初以来工作情况
(一)全面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按权限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招标投标举报回应、查处工作。转发《临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临发改发〔2023〕4号)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印发《双江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资料汇编》,转发《临沧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投诉档案管理制度》、印发《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双江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协调机制。自觉落实公共资源进场规则,公平公正履职,促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今年以来累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39件,交易金额35992.14万元,节约资金291.94万元,节资率0.9%,增值资金472.34万元,增值率14.06%。其中:工程建设类招投标24件,成交金额30928.62万元,节约资金187.47万元,节资率0.6%;政府采购类招投标4件,成交金额 1232.53万元,节资104.47万元,节资率7.81%;土地及产权交易11件,成交金额3830.99万元,增值资金472.34万元,增值率14.06%,工程建设远程异地客场评标13件。
(二)健全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实现了负面清单之外无清单。根据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十字路口及相关视频网站连续7天播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视频》材料,广大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进一步深入。同时根据相关要求以文件形式《转发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政策解读资料汇编一共享单车领域)。
(三)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进一步推进
为推进落实《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办通〔2023〕29号)和《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方案》精神,关于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有关部署,促进重大项目审批公开、透明,有效推动全县重大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在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投资项目审批185个,总投资295550.61万元,其中:审批项目投资项目36个,总投资54826.24万元,备案项目149个,总投资240724.37万元。按时办结率100%,并全部进行登记赋码。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要求,成立双江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办公室,对全县重大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服务。起草《双江自治县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方案》;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项目管理中相关常识和常遇到的常见问题开展广泛交流培训,开展培训1期45人;开发并启用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系统,强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推进难度大。投资项目前置条件难以满足审批要求,由于投资项目审批系统涉及的部门多、审批环节复杂,存在协调管理服务、网络建设、信息录入、分办、公开、督办管理不到位情况。
二是全县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办推进力度小,进展缓慢,存在投资主体填报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进度和竣工信息的问题。
三是多数主要职能审批单位不能在线审批,影响了联合审批。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平台运行管理不畅,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快落实“放管服”改革“一件事一次办”要求,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并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备案项目落地,并加快推动建设。
(二)扛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任务。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双江福康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双江自治县2023年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双江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等重点项目的监管工作。以工作目标任务为导向,对违反决策程序、行政审批监管失守、项目招投标审核不严、履行合同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坚决查处“应招不招”、“应进不进”、“专家不专、专家不公”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升招投标主体及相关单位对招投标工作的了解,提升各主体对招投标行业认知,能够规范参与招投标活动,提升交易平台营商环境。
(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监管效益。
配合完成省市发改委“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企业投资备案和招投标活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及我县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阳光透明的招投标环境。开展招投标专项治理,查找突出问题,遏制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及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切实加强标后监督管理。
双江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