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06号)要求,我县于2023年6月全面启动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形成了《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拟定或者修改区片综合地价的,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的要求,经研究,拟定于8月底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听证地点:拟定于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具体会议时间及地点,以2号公告通知为准。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30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2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10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报名人应当认真填写《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可通过传真、邮箱或纸质(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等方式提交。
(三)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18:0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3年8月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召开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
联系地址:双江自治县沙河乡允景路1167号(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及邮箱:0883—7622291(传真)、sjxgbg@163.com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