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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勐库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来源:双江县公众信息网 作者:zfb   时间:2017-10-18 05: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双江自治县勐库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来源:双江县公众信息网 作者:zfb 时间:2017-10-18 05:24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3〕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双江县自来水厂的配合下,双江发改局拟定了勐库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勐库分厂的基本情况
       双江自治县勐库镇供水工程于2011年5月通过竣工验收。于2011年6月1日正式移交给“双江县自来水厂”管理,水厂现有职工 8人,目前有输水管网15.147公里,供水管网5.98公里,改造供水管网1.644公里,设计日供水0.42万吨净水厂,供水面积为86.98公顷。现在日供水达1216m3 (含消防用水、街道浇洒用水、绿化用水、漏损),售水量为729m3,用水户为2237户、9000余人,供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取水水源点为新江河水库。
       目前水厂贷款150万元用于勐库镇供水工程建设,源水引水管道改造建设,由于城镇供水基础设施投资大,还贷压力重,加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提高,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增加了制水及期间管理成本,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二、现行供水价格
       勐库镇供水价格按双江自治县发展计划局文件《关于调整勐库镇供水工程水价的批复》(双计价发〔2002 〕19号)文件执行,标准为:第一类居民生活用水1元/立方米;第二类工商业(非居民)用水1.5元/立方米;第三类特种行业性用水1.5元/立方米。其中,各类用水含水资源费0.15元/立方米。
       三、调整供水价格的政策依据和理由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3.《云南省水价管理暂行规定》
       (二)理由
1.调整水价是落实国家调整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政策的要求。调整城镇供水价格,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水价机制,是落实国家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政策的要求,有利于激励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筹集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弥补增加的制供水成本,保障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促进构建和谐双江勐库的顺利进行,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价格[2013]75号)、《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临政办法[2016]97号)要求,为深化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0.20元/ m3,计入供水价格中。
2.调整水价是疏导解决供水成本不断增长导致的价格矛盾,促进供水事业良性发展的客观要求。双江自治县自来水厂勐库分厂建成后,供水条件得到改善,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同时企业成本费用不断加大,每年需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大修理资金50多万元,每年归还银行贷款利息18万元;人员工资费用增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数额逐年提高,刚性支出加大。由于物价上涨,原材料等成本上升,供水成本已发生较大变化,加之企业连年亏损经营、运行费用严重不足,需通过供水价格进行弥补和疏导。
3.调整水价是改善供水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供水保障率的需要。为彻底解决双江自治县勐库镇供水管网覆盖问题,满足城市扩容及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对供水的需要,自来水厂基本运营面临严峻困难。调整水价可为加大管网覆盖力度,提高生产能力,加强水源点的建设和保护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彻底解决管网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提高供水保障率,保证城镇饮用水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4.调整水价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资源的需要。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水资源是短缺资源。调整水价既是国家水价改革的要求,也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社会节约的手段。通过利用价格手段树立水是商品的观念促进节约资源,增加全社会节约用水的意识,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其次,双江自治县勐库镇供水价格已14年未作调整,现行价格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供水价格难以弥补运行成本。因此,根据国家有关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和管理政策的要求,依据供水运行成本、价格现状、市场需求、城市扩容发展以及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全社会生产、生活用水供给,在原来的水价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现行水价。
5.由于物价不断上涨,供水成本也随之增大,加之勐库镇的水价14年未作调整等原因。
四、拟调价格方案
1.生活用水(原生活用水1.00元/ m3)调整为2元/ m3 (含水资源费0.20元/ m3),提高1元/ m3
2.非居民用水(原非居民用水1.5元/ m3)调整为2.5元/ m3,(含水资源费0.2元/ m3),提高1元/ m3
3.特种用水(原特殊行业用水1.5元/ m3),调整为3元/ m3,(含水资源费0.2元/ m3), 提高1.5元/ m3
       五、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优抚措施
        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五保供养证》的用水户,每月每户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的免收水费,超过5立方米的部分按标准征收;对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用水户,每月每户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的按1元/立方米执行,确保其基本生活用水,超过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现行价格标准执行。
         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供水服务
1.保障储备水源,畅通引水沟渠。由于城镇扩容及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量需求越来越多,供水范围越来越大,今后水厂将加大对原水引入的投入,清理、修缮引水沟渠,增加维护管护费用,保障引水沟渠畅通;再次,加强水源调查,开辟储备水源,适应社会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的需求。
2.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资金政策扶持。应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尽快实施好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扩建工程。
3.安装维修服务始终把提高服务质量和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用户提出申请安装的尽量做到安装及时,合理规划,收费合理,便于管理,对管道及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和漏水情况的,做到及时给予抢修处理,同时设置24小时报漏电话,值班人员随叫随到,从而降低漏损失率。
4.完善抄表管理,加快水费回收。供水企业一定时点销售收入的高低取决于水费回收,而水费回收的基础工作是抄表。抄表是否快、是否全,直接决定着当月或下月销售收入的高低。因此应加强对抄表工作的管理,制定抄表基数,完善抄表管理,使抄表更快、更全,杜绝估算、漏抄的现象,加快水费回收。其次,多年来,由于历史原因,用户水表安装很不规范,特别是老式水表年限已久,老化失灵,计量不准,导致自来水的“跑、冒、滴、漏”现象较为突出。由于水表安装不规范,也给抄表人员带来难题,有的水表,看不见,够不着,增加抄表工作难度。今后将对老式水表、不规范安装的水表统一进行表网改造,做到及时、准确、补漏降损。
5.不断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管理,严把出厂水的质量关。在保证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制水用药,降低药耗,降低制水成本。
附件:
双江自治县勐库镇供水用水类别划分及范围
   
1.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城乡居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指物业服务、门卫、消防、车库)等生活用水;初中(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小学(普通小学、成人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的学校教学用水和学生生活用水;公立和私立医院用于医疗工作用水;养老院、孤儿院、救助管理站等提供住宿的收养、收容服务场所用水;生产经营企业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水;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益性服务设施、农村非营利性公共活动场所用水。
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体活动场馆用水;园林绿化、环卫环保、公园、公用事业及其它非营利性社团组织用水。
2.非居民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外的其它用水均属非居民用水。
3. 特种行业用水:包括高尔夫球场、桑拿、水疗、洗车等特种服务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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