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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证遗失补发公告(编号:[2025]11号)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时间:2025-04-09 18:0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权利人 刀永祥土地证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中心将注销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用途

坐落

备注

1

集体土地使用证

刀永祥

住宅

勐勐镇公很村委会后城组

土地面积:485.75平方米。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4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