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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公告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5-02-27 16:5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管理,保障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结合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租金变化及居民承受能力,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对全县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公告如下:

一、调整依据

根据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九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第十七研定调整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事宜规定,同意公租房租金按照新标准执行。

公租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2年评估一次。  

二、调整范围

本次租金调整范围为全范围内已分配入住的公租房项目(含政府投资建设及企业自持房源)

三、调整标准

  根据区域划分为类地段一类地段县城区域公租房原每月4/㎡调整为现每月6/㎡,廉租房由原每月1/㎡调整为现每月2/㎡二类地段各乡镇公租房价格不变,公租房每月4/㎡廉租房每月1元/㎡。

单套房屋租金=基准租金×房屋建筑面积。  

四、执行时间

新租金标准自202511日起执行,原租金标准同时废止。  

五、相关说明

1. 租金缴纳:允景花园租户携带住房合同到C3-3-103/104进行缴纳;其他乡镇到乡镇指定地点缴纳。

2. 违规处理:对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房产等信息的租户,一经查实,取消租金减免资格并追缴差价。  

六、咨询方式

1. 服务热线:双江自治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0883-762716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 线下窗口:尹景花园小区32栋1楼  

本次租金调整严格遵循“保基本、促公平”原则,确保困难家庭住房负担可控。感谢广大市民对公租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