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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4年“9•18”鸣放防空警报的公告


来源: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  作者:  时间:2024-09-09 17:3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临沧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在“9.18”纪念日统一鸣放防空警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人民防空宣传工作,借纪念“九•一八”事变活动之机,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鸣放双江县城区、勐库坝区及车载防空警报等19台固定防空警报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00时至10:11分,鸣放完成需要11分钟。

二、信号规定

(一)防空袭警报预先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10:00—10:03时。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10:04—10:07时。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三分钟,为一个周期。鸣放时间:10:08—10:11时。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活动是一次依法组织开展人防“居安思危,勿忘国耻”警报鸣放活动。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工作,不能因鸣放警报而影响正常学习、工作、生产、生活秩序。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鸣放防空警报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