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9 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权利情况表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坐落 | 实测土地面积、实测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李金妹、彭尚忠 | 宅基地使用权 | 双江县沙河乡允甸社区允甸一组 | 土地面积100㎡,建筑面积21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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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
联系电话:0883-3115945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