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15号
依权利人李双秀《土地证、房产证遗失声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予遗失公告。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送达双江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沙河乡允甸社区振兴路政府大楼副1楼),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逾期,我中心将注销原土地证、房产证,并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用途 | 坐落 | 备注 |
1 | 双国用(2010)第602号 | 李双秀 | 城镇混合住宅 | 双江县勐勐北回归大道51-33号 | 土地面积:36平方米。 |
2 | 房产证号:2011029号 | 李双秀 | 商住 | 双江县勐勐北回归大道51-33号 | 建筑面积:75.67平方米。 |
公告单位: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