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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勐库大叶种茶品鉴活动公告


来源: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作者:双江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时间:2024-03-22 14:4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了持续扩大双江“勐库大叶种茶 ”的品牌影响力,全面提升双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把双江打造成为高端普洱茶原产地,助推 “三茶统筹”引领双江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双江自治县于2024年4月中旬举办“中国·双江第八届冰岛茶会”,期间将开展“勐库大叶种茶”品鉴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双江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云南省双江科技特派团、云南省茶叶流通协会、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三茶统筹”研究院、双江勐库大叶茶商会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14日

地点:双江自治县职工服务中心

活动内容

(一)2024年4月1日-4月8日征集茶样,征集茶样范围分为勐库大叶种晒青茶样和成品茶样。

(二)开展品鉴活动:品鉴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审阶段,时间为2024年4月9日-4月12日期间,拟邀请双江县茶叶专家组成初级评审组对此次活动征集的茶样进行品鉴和审评,推选出20款晒青茶样和20款成品茶样(含普洱生茶、普洱熟茶)参加第二阶段的品鉴和审评。第二阶段为终审阶段,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拟邀请省内知名茶叶专家、省内知名企业代表、省内外知名茶人组成评审组对推选出的20款晒青茶样和20款成品茶样(含普洱生茶、普洱熟茶)进行品鉴和审评,从中评选出“双江十大精品茶区”和“双江十大名茶”。

(三)在中国·双江第八届冰岛茶会开幕式上颁发“双江十大精品茶区”和“双江十大名茶”证书。

四、参赛须知

(一)样品征集

晒青茶样征集要求:双江县域内具有营业执照的茶叶加工初制所、茶叶专业合作社均可送样,茶样为2024年4月7日前加工生产的勐库大叶种茶头春晒青茶,茶样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16:00时。为保证送样的质量和标准,在征集茶样期间,各乡镇、村组间可自行开展品鉴活动,从中评选出能够代表当地茶叶品质特征、加工水平的茶样进行推送;成品茶样征集要求:双江县域内具有SC认证茶叶加工企业均可送样,茶样为单品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使用勐库大叶种茶加工生产的普洱生茶或者熟茶产品,茶样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8日下午16:00时。

参赛茶样于2024年4月8日16:30时前送样至双江自治县“三茶统筹”研究院二楼培训室。地址:双江自治县档案馆二楼;联系人:彭连清,联系电话:0883—7621711。参赛茶样按要求用白色棉布口袋或纸袋(纸箱)密封包装,内注明茶叶送样单位、送样者姓名、联系电话、原料产地、重量、生产日期等,由双江自治县公正处工作人员对参赛茶样进行暗码封样,超过送样时限的不再受理。

(二)茶样条件要求

1.茶样要求用无异味材料,防潮密封包装,每个样品须一式两份。

2.晒青毛茶送样:每个样500克。

3.成品茶送样: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企业无不良记录,企业申报时请附法人登记、注册商标、税务登记证、SC证书和近期农残检验报告。成品茶茶样每个样不低于500克。

4.参赛茶样晒青茶样为2024年加工原料,成品茶需附检测报告。

5.严禁以其他企业或其他地区茶叶冒充本企业、本地区生产的茶叶参加茶叶参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6.本次比赛不收取评审费用。

(三)审评方法

审评组分为专家评审组、市场评审组、企业评审组,专家评审组评分占总分的40%,市场评审组评分占总分的30%,企业评审组评分占总分的30%,在审评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茶,集体出分”原则,先由主评给出基础分,其他评委复核调整,最后定分。

(四)审评标准

计分与评语相结合。审评项目分,按普洱茶类审评标准(国家标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