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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扎实开展砂石资源规范整治工作


来源: 作者:县水务局供稿  时间:2022-10-14 16:3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近年来,双江自治县扎实开展砂石资源规范整治工作,加强对合法审批砂场的监督管理和加大对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砂石资源开采合法规范有序。

制定印发《双江自治县加强砂石资源管理工作方案》《双江自治县砂石资源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等一批重要工作方案,强化砂石资源规范管理工作组织保障和指挥调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非法加工经营、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

2022年,双江自治县水务局砂石办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现场开展宣传讲解3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县砂石办开展河道采砂巡查检查31次,出动人员121人次,联合公安、综合执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乡(镇)开展河道采砂巡查检查7次,出动人员30人次,完成小黑江48公里非法采砂全流域整治,取缔采砂场17个,整治不达标采砂场5个;加大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采砂打击力度,2022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采砂案件19件,罚款24万元。

砂石属国家资源,私挖滥采属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活动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期限、数量和作业方式开采”。《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批准的地点、范围、期限、数量和作业方式开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双江自治县水务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视情节对违法人处于1万至10万不等的罚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