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实现森林等资源“三增、三保、三防”。在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严格执行“一村组一专管员”+“每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置1名专管员”的源头管理模式,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处置森林草原灾害和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乡共配备73名林业专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