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我县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草原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根据《临沧市草地资源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草原及草地资源概念,即:草本或半灌木或灌木覆盖度在40%(含)以下或乔木郁闭度10%(含)以下,植被覆盖度大于等于5%的裸地,及其他用于放牧和割草的土地;还有就是灌木覆盖40%-50%(含)乔木郁闭度10%-30%(含)或植被覆盖度小于5%,并用于放牧的地类作为潜在草地资源。县农业局于7月31日全面安排和部署草原及草地资源清查工作,并在时间紧、任务重、操作技术难度大的前提下,从6个乡镇分别抽调一名业务精英集中组织开展全县的草原及草地资源外业清查工作。
抽调组建的草原及草地资源清查工作队,于10月9日到11月9日圆满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清查任务,共计完成3个草地类型(热性灌草丛、暖性灌草丛和山地草甸)、人工草地类和非草地类的调查工作,共计完成124个样方;完成入户调查30户。通过开展此次草原及草地资源调查工作,初步了解了我县草地资源状况、生态状况和利用状况,摸清了草地资源家底。(县农业局 熊启应 鲁芝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