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至9日,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为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到我县,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察。

督察组采取“查、听、看”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到澜沧江双江段、南宋国控点、县城污水整治项目点、南勐河等地,对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察。

通过督察,督察组强调,河(湖)长制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列出目标、任务、问题、责任“四张清单”,深入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督察组建议我县,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河(湖)治理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守护好河(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杨绍兵、岳仍营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