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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
双江自治县整改落实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2 09:02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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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问题编号

整改问题

整改实施主体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

备注

1

40-11

双江自治县烟草种植专业合作社上报2023年收购农膜310吨,实际仅收购266吨。

双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双江县地方产业发展中心、双江县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双江分公司配合,双江县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1.针对督察反馈问题,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严实作风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如实收集、报送统计资料。

2.督促云南省烟草公司双江分公司加强对烟膜回收的管理。加强对双江县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指导,严格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双江分公司制发的《双江县2024年烟用废弃地膜回收实施方案》开展回收,按验收合格面积据实建立台账,做好烟膜使用处置数据统计核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3.指导全县各乡(镇)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农膜使用处置统计工作,健全台账,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膜使用处置统计体系,实行“村初审、乡二审、县把关”的审核模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杜绝估算数据、造假数据等问题出现。

2025年年底

1.组织工作人员到双江县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问题核实,开展指导暨教育3次。

2.指导双江县烟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按照云南省烟草公司临沧市公司双江分公司制发的《双江县2024年烟用废弃地膜回收实施方案》开展回收,按验收合格面积据实建立台账,2024年合作社烟膜使用处置数据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加强宣传引导,印发《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农膜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2025〕—10号),组织指导各乡(镇)产业发展和技术服务中心按季度在云南省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平台上据实填报农膜调度情况,全县建立了农膜使用处置情况统计机制,农膜数据统计工作得到加强。

已完成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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