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本着“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勐勐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个班,150人。
(二)民族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400人。
(三)第一完全中学初中部: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12个班,600人。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一)招生条件
1.小学一年级: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且年满6周岁(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七年级: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且六年级毕业的学生。
(二)报名对象
1.优先招收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国家优待条件的对象。
(2)户籍获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干部职工直系亲属子女。
2.招生一般对象
(1)勐勐小学招生片区:一是以北回归大道为分界线,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家庭子女。以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原住建局)为起点,沿北回归大道经水务局→交通局→回归酒店→财政局→百货大楼→城南农贸市场→原林草局→卫健局→移动公司→农场宾馆→竹林园→育才路口(勐勐南路与育才路交叉路口)→县一中→老干村→老县委办公区→公很社区→后城组→勐勐小学→大寨组→忙慕组→五金路(勐勐镇怡安社区居委会斜对面)→五金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信用社)→石台巷→新书华店→十字路口老祥云超市止(上述招生范围详见招生片区示意图)。二是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人员子女。三是双江县在职教师子女。四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五是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家庭的子女。六是父母在以上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或生产生活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七是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
(2)民族小学招生片区:一是以北回归大道为分界线,户籍在以下区域内的家庭子女,以勐勐税务分局(原地税局)为起点,沿北回归大道经富滇银行→人民银行→汇金集贸市场→恒丰超市→农业银行→邮政公司→丁字街→烟草公司(老街)→勐勐镇怡安社区居委会→五金路(勐勐镇怡安社区居委会斜对面)沿大沟至忙袜河组→铁厂一、二组→千冒组→原农机厂→福宁花园小区→铁厂廉租房→原饲料厂→勐勐粮管所→县人民医院(新)→体育馆→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天鹅湖广场→教育体育局→勐勐税务分局(原地税局)止(上述招生范围详见招生片区示意图);双江1号家苑小区。二是户籍在城北社区铁厂一组、铁厂二组、千冒组、忙袜组;尹甸社区尹甸一组、尹甸二组的适龄儿童;勐勐镇大荒田村委会新村组、和平组在民族小学搬迁时被征地户的子女(以征地合同为准)。三是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子女。四是双江自治县在职教师子女。五是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六是原县民族小学(教育小区旁)建设时被征地户的子女,可以选择到民族小学就读(以征地合同为准)。七是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家庭的子女。八是父母在以上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满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九是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
(3)县第一完全中学七年级招生片区:一是户籍在勐勐中心派出所片区的公很社区、新村社区、怡安社区、城北社区、南宋村、忙乐村、千福村、闷乐村、大荒田村、千蚌村、大吉村、邦迈村六年级毕业的学生。二是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子女。三是双江自治县在职教师子女。四是双江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五是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家庭的子女。六是父母在以上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满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七是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
三、招生方式
(一)分批次进行招生
1.第一批次: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居住在县城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优待条件的对象;国家机关各办局、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在编人员)的人员子女;在职教师子女;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若在本批次内报名人数超出总学位数时,除优先招收对象外的,全部采取抽号招生,招满学位为止。
2.第二批次:1.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2.父母在片区内合法经商满1年(含1年)以上(县外户籍需提供居住证)的家庭子女。3.外来务工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4.属于孤儿的适龄儿童少年。
若第一批次各学校学位已满,将不再组织第二批次报名;若各个学校学位已满,但仍有学生未能抽到学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家长实际居住地情况,按就近入学的方式统一调配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抽号确定法
1.抽号时,在现场随机指定4名报名学生家长组成工作小组,
其中2名负责检验号箱,2名参与监督并宣布结果。
2.每名学生由一名家长代表参加抽号(双胞胎和多胞胎儿童家庭只有一次抽号机会,抽中即双胞胎或多胞胎同时招收)。
四、招生程序
我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于2024年7月31至8月10日。
(一)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2024年8月12日上午8:30至12:00;
2.第二批次: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
(二)所需材料
1.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户主、父母和子女的信息页面)。
2.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含国有企业)、驻双军警部队人员(在编人员)的子女,由家长或监护人提供所属单位证明,同时有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部门的公章。
3.一般招收对象中县委、县人民政府重点引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代表子女,需提供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法人证、户口簿。
4.在招生片区内合法经商人员子女,经营场所必须在招生片区内满1年(含1年)以上,并有对应实体店。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经营者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存在营业执照变更的,营业执照变更时间需满1年〈含1年〉以上),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登记的为准,县外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现场参加抽号的家长所持有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者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5.在招生片区内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需提供至少以下一种材料:一是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不含尚未交付使用的期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需为“住宅”;仅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满足实际购房地址真实入住(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二是父母至少一方在招生片区内实际务工满1年(含1年)以上的家庭子女。提供按国家规定以单位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且在2024年8月连续参保缴费一年以上,以人社部门核定登记的为准。
6.属于孤儿的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勐勐小学、民族小学一年级招生
2024年秋季学期勐勐小学、民族小学一年级招生采用线下方式报名。第一批次的学生家长依照招生工作所需材料于8月12日上午8:30至12:00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报名;第二批次涉及的学生家长于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到现场(勐勐小学、民族小学)进行报名,由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二)县一中七年级招生
家长于8月14日08:30至18:00到现场(县第一完全中学)报名,由学校审核报名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阳光招生”工作,对违反招生规定等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实施以户籍为主要依据的子女入学政策,以户籍地址为主要判定依据,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三)对合法经商人员的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家长按照实际居住地情况,到就近学校排队依次进行抽号。由现场随机指定的4名报名学生家长组成工作组。其中2名负责检验号箱,2名参与现场确认宣布结果。
(四)家长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五)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参与抽号。
(六)所有报名材料截止日期为小学2024年8月13日18:00;初中为2024年8月15日中午12:00。
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0883-7621121
县教育体育局督导室:0883-7627280
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0883-7627812
附件:1.双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2.双江自治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
附件1:
双江自治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学校 | 学段 | 电话 |
1 | 勐勐小学 | 小学 | 0883-7621112 |
2 | 民族小学 | 小学 | 0883-3063962 |
3 | 第一完全中学 | 初中 | 0883-7621122 |
附件2: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31日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衔接资金项目资金管理操作手册的通知》(云财农〔2023〕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阳光下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双江自治县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给予公开,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全县4乡2镇。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建设内容:保障5名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和347名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项目建设时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五、项目投入资金: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申请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150万元。
补助标准。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含“沪滇”项目,按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补助及相关费用。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83-7621121
省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双江自治县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22日
附件
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实
施
方
案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
项目名称: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实施单位: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负 责 人:靳 鹏
联系电话:0883-7621121
通信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河东路37号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20日
目 录
前 言. .................................................................................................................6
一、指导思想.....................................................................................................6
二、工作目标.....................................................................................................6
三、扶持对象、方式和标准.............................................................................6
四、申请和资金发放程序.................................................................................7
五、申请和资金发放时间.................................................................................8
六、建立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9
七、规范建立学生资助档案.............................................................................9
八、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11
九、绩效目标申报表........................................................................................12
前 言
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临沧市教育局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云南省教育局厅关于落实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政策的通知》(临开办〔2018〕2号)精神,按照《双江自治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的通知》双巩固振兴组办[2023] 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各级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部署,落实各级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引导农村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提素质、学技能,稳就业、增收入,以提高脱贫人口的综合文化素质、就业创业能力和增加收入为目标,提供政策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策扶持,农村脱贫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确保每个孩子起码学会一项有用技能,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增加家庭收入,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三、扶持对象、方式和标准
(一)扶持对象。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家庭户(含监测对象)。计划保障5名职业教育沪滇项目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和347名中专、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扶持方式。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其家庭均在户籍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三)资助标准。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含“沪滇”项目,按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补助及相关费用。
(四)开始实施时间。我县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2024年继续实施。
四、申请和资金发放程序
(一)申请程序
1.县内就读学生。县内就读学生由县职业教育中心宣传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雨露计划申请表》和《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汇总填报《雨露计划申请学生花名册》和《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将审核通过名单由县职业教育中心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只公示学生及监护人姓名,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公示)。
2.县外就读学生。县外就读学生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乡村振兴办负责,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中心校、各村委会(社区)积极做好雨露计划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学生填报《雨露计划申请表》和《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由中心校收集汇总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局统一上报,最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确定资助对象。审核通过后的名单,由各乡(镇)公示10天(只公示学生及监护人姓名,其他相关信息不得公示),公示期满后再次将《雨露计划申请表》《学生在校就读核实书》《雨露计划申请学生花名册》《在校就读职业教育学生汇总表》交县教育体育局汇总并公示。
(二)发放程序:确定的受助对象审核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将申请学生的总名册汇总并录入“一卡通”平台,平台自动匹配学生本人社保卡,县财政局将资金拨到县教育体育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资助学生卡。
(三)资金来源: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全部来源于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五、申请和资金发放时间
申请学生于春季学期3月30日前、秋季学期10月5日前提交申请表,县内就读生申请表交职教中心,县外就读学生交乡(镇)教育办公室,乡(镇)教育办公室汇总后交县资助中心。春季学期4月30日前、秋季学期11月25日前,认真完成一学年共两次的审核、公示、资金发放工作。
六、建立健全精准资助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振兴局、县教育体育局分别成立雨露计划资助工作领导组,指导和协调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监督和检查资助工作落实情况。
(二)精准认定资助。农村脱贫家庭户(含监测对象)认定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各乡(镇)中心校、职教中心负责学生学历、学生在校情况审核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的审核,各部门要协调配合,按照资助的项目、标准和要求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做到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一个不漏获得资助,资金发放严格按照资助项目要求发放。
(三)加强政策宣传。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加强对“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的政策宣传工作,确保全县“雨露计划”项目落实落细并顺利推进。
七、规范建立学生资助档案
涉及部门和学校要规范建立雨露计划资助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相关政策文字资料、资助资金发放名册、发放公示资料、图片等资料。
相关业务联系人:
县乡村振兴局:张凤修 联系电话:0883-7621703
县教育体育局:李学云 联系电话:0883-7628067
勐勐镇中心校:王利文 联系电话:0883-7621045
沙河乡中心校:李双燕 联系电话:0883-7643326
勐库镇中心校:董明翰 联系电话:0883-7891028
忙糯乡中心校:申显荣 联系电话:0883-7951010
大文乡中心校:李玉萍 联系电话:0883-7911006
邦丙乡中心校:罗玉银 联系电话:0883-7991018
附件:“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
“雨露计划”试点学生申请表 |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银行卡号 | 持卡人姓名 | 开户行详细地址 | ||||
学校名称 | 学校性质 | |||||
专业 | 学制 | 入学时间 | ||||
申报年度 | 2024年 | |||||
村委会 | 乡(镇)人民政府 | |||||
签字 | 签字 | |||||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就读学校 | 县乡村振兴局 | |||||
签字 | 签字 | |||||
盖章 | 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行政村负责人联系电话: | 本人签字 |
附件:
绩效目标申报表(教育) | |||||||
(2024年度) | |||||||
项目名称 | 雨露计划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靳鹏7621121 | ||||
主管部门 |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 实施单位 | 双江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万(其中:中央资金15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 150万元(中央资金150万元,省、市级资金0万元,县级资金0万元) |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 | ||||||
保障5名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和347名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脱贫户子女、“三类”人员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的比例100%; 减轻脱贫户教育负担,学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求,能自食其力,为家庭创收,改变家庭的贫困,早日脱贫。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接受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 | 5名 | ||||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347名 | ||||||
接受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脱贫户贫困户子女所占比例 | 100% | ||||||
质量指标 |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贫困户子女所占比例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 100% | |||||
接受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子女 | 4000元 | ||||||
成本指标 |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3000-5000元 | |||||
减轻脱贫户教育负担,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和失学 | 有效 | ||||||
有一技之长,适应社会需求,能自食其力,为家庭创收,改变家庭的贫困,早日脱贫 | 享受资助不超过3年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家长满意度 | 100% | ||||
接受职业教育沪滇项目脱贫户贫困户学生家长满意度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满意度 | 100% | |||||
接受中专、职业教育脱贫户和重点监测户学生家长满意度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100% | |||||
经办人:李学云 | 主要负责人:靳鹏 | 上报时间:2023年12月20日 | |||||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指标设置要突出脱贫成效。 |
双江自治县第一完全中学创建于1956年,属云南省一级二等完全中学,学校占地464.23亩,学校现有教职工329人,现有98个教学班5299名在校生。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一支经验丰富、治学严谨、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和一支学科齐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学校拥有标准塑胶田径运动场、标准篮球场、排球场,理化生实验室、多功能报告厅、阶梯教室、校园凤凰书院、校医室,目前学校智慧校园正在建设中。学校多次受到国家、省、市、县的表彰和奖励,先后荣获“全国百所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云南省科普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二届云南省文明校园”,“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云南省教学质量进步奖”,“云南省文明校园”,“临沧市高考质量进步奖”,临沧市“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及表彰奖励。
在学校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于2013年成功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完全中学,跨入云南省一级完中行列。2022年晋升云南省一级二等完中。教育教学质量一年上一个台阶,中考成绩连续27年保持全县第一,在全市120所中学中,学校排名逐年上升,由2017年的第30名上升到2021年的第11名。高考成绩稳步提升。高考连续多年超额完成市上下达的目标和任务。2019年600分以上10人,一本上线69人;2020年600分以上15人,一本上线74人;2021年一本上线90人,本科上线522人,连年创造历史新高,本科上线率连续几年排名八县区第一。2022年一本上线79人,本科上线621人,本科上线率连续多年排名八县区第一。2023年,全校高三毕业生突破1400人。高考,600分以上5人,一本上线133人,突破百人大关,比去年增加54人,在市教体局下达一本指标数43人的基础上增加90人,一本完成率高达309%,完成县下达指标数100人的133%;本科上线846人,本科上线人数创历史新高,本科上线率64.58%;理科最高分658分,全省排名483名,创历史新高。本科上线率连续多年排名八县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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