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你们报来的《关于请求勐勐镇人民政府对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审核的请示》已收悉。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各村(社区)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入库。
二、请各村(社区)严格按照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规范运作,确保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勐勐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