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勐勐镇)
勐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勐镇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10:4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0 字体:【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服务中心、所:

现将《勐勐镇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勐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勐镇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办主任视频会议精神,切实保障2022年春节、全国和省、市、县、乡(镇)“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食品安全,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临食安办发〔2021〕21号)、《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双食安办发〔2022〕2 号),决定在全镇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立足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入查找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管和事后严处,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切实保障春节、“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活动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节日消费集中区域和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以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食用油、蔬菜水果、粮食制品、饮料、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春节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源头风险、严控过程风险、严管出厂风险;开展春节市场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及时准确公布监督抽检信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积极推进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派出所、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全面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

(二)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针对春节农村集体聚餐频次较高、食品安全隐患和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情况,各村(社区)要汲取红河州泸西县旧城镇板桥村委会鲁白村民小组集体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强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的风险排查防控,按照“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强化分级指导工作力度,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镇卫生院要督促医疗机构做好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镇食品安全办、镇宣传办、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危害。

(三)持续开展散装白酒整治。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大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尾酒中添加食用酒精、工业酒精、甲醇等掺杂使假行为;严查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出售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缺失、不规范的白酒;严查农村集贸市场、小卖部、小餐饮店、小烧烤店违规出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索证索票依据的白酒。持续深入摸排家庭自酿酒情况,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派出所要主动分析发现工业酒精、甲醇等有毒有害物品可能用于加工白酒的线索,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利用工业酒精、甲醇等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制售假酒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冬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全省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大学期末和春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镇教办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和“明厨亮灶”,认真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加强对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规范管理。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深入排查食堂经营主体无证经营、违反餐饮操作规范、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学校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镇卫生院要加强学校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食源性疾病有关信息。

(五)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要协同镇交通运输站、镇卫生院紧盯春节、全国和全省、全市、全县、全镇“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要活动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措施,严格进口冷链食品“运、销、储、运”全程防控。严格落实“111”风险排查机制,坚持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采样核酸检测,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按照“人、物、环境”同防的原则,严格实施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闭环管理,进一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措施。严管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行为,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赋码销售,严厉打击“故意漏赋码”、“重复使用追溯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镇教育办、派出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站所要加强协调联动,认真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信息互通,为全国“两会”、北京冬奥会等重大会议活动顺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氛围。要坚持预防为主、规范管理、属地负责、分级监督的原则,建立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各环节的针对性监管措施。

三、时间安排

“百日行动”时间为2021年12月底至2022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2年1月10日前)。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要组织协调教育办、派出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卫生院等站所,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查找薄弱环节,细化工作方案,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行动。

(二)集中整治(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3月20日)。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百日行动”的工作目标和“六项任务”要求,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完善防控措施、强化综合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全面筑牢食品安全底线。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集中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三)巩固提升(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30日)。

加强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经验提炼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思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定的斗争精神,切实真抓实干,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聚焦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治力度,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风险排查及时、问题整改有效、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二)加强宣传引导。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敞开大门接受监督,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水平。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多层次、广角度报道“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协调联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食安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定期调度机制等制度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开展情况的跟踪督促。

请各村(社区)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百日行动”总结上报镇食安办,联系人及电话:刘燕,0883—762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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