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纪委监委)
索引号
sjx/2024-00056
发布机构
县监察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2-07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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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机关、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起草或者修改我县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农场管委会)纪委(监察室)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督全覆盖。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派驻机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派驻的监察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对有关机关、组织和单位、行政区域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加挂检举举报平台中心牌子)、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5个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分别是: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5个县委巡察组,分别是: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县委第五巡察组;1个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巡察办下设1个单位: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决不手软,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突出“国之大者”,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市委、县委重要安排开展项目化监督,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责任落实和措施不力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政治画像及成果运用,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2.持续用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等加大惩治力度,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在“不能腐”上深化拓展,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通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持续加快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打造更多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清廉单元品牌,有力纠治“亲而不清”“清而不为”等问题,着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强化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良好风尚。

3.常态长效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严肃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精准发现、从严处理、有效防治违规吃喝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一案三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本位主义、做表面文章、不作为乱作为、加重基层负担及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既“由风查腐”,防止“以风盖腐”,又“由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作风问题,坚持纠树并举、激浊扬清,促进党员干部涵养浩然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4.坚持严的基调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抓实常态长效教育,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强化纪律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强化纪律规矩监督,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既让铁纪“长牙”,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坚持抓早抓小,敢于红脸出汗,做到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

5.坚定不移纵深推进政治巡察推进全面覆盖,统筹运用常规、专项、联动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年内开展“3+X”轮巡察,推进巡察有形有效全覆盖。提升工作质效,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深化拓展巡察联动,以组织实施巩固提升年行动为契机,一体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盯问题整改,扛稳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属地责任,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和制度流程,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督促推动整改,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达标。

6.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规范化建设,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加强纪法衔接监督,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完善系统集成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树牢“一盘棋”思想,发挥系统优势,推动“室组地”联动协作,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7.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临沧实践”双江行动取得更大成果。保持“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战略定力,制定年度工作清单,分阶段设置目标、分时段明确任务、点线面结合实施,将“清廉云南”建设纳入巡察监督,压实“四责协同”责任,提高清廉建设的覆盖面。强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选取若干领域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和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协同起来,推动清廉治理从案件查办向监督推动递进,把清廉建设具象化地落实到县域治理中。

8.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奋进力量,做对党绝对忠诚、敢担当善作为、自身正自身硬的模范。强化纪律监督约束,在思想上、作风上、廉洁上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提振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8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1辆。超编的主要原因:2023年已申请报废车辆1辆,资产报废流程已完成,报废批复暂未下达,资产系统暂未下账。同时,经公务用车领导小组批准,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故实有车辆超编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419649.9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419649.9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18739485.47元对比增加1680164.52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办案补助经费等项目有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故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419649.99元,其中:本年收入18233347.14元,上年结转收入2186302.8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33347.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023年度)的18739485.47元对比增加1680164.52元,增长8.97%。主要原因是:办案补助经费等项目有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故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419649.9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419649.99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3347.14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17739485.47元对比增加93861.67元,增长0.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增加,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586302.85元,与上年(2023年度)的1000000.00元对比增加1586302.85元,增长158.63%。主要原因是:办案补助经费等项目有资金结转结余资金,故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具体支出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688594.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3%。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开支、大案要案查处、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保障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420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0%。主要用于在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84423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统筹;

4.住房保障支出1212615.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4000.00元,较上年(347000.00元)减少203000.00元,下降58.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4000.00元,较上年(97000.00元)减少3000.00元,下降3.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8次,共计接待1120人次。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000.00元,较上年(250000.00元)减少200000.00元,下降8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200000.00元)减少20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上年(50000.00元)持平,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需购买1辆公务用车,2024年无购买公务公车支出,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纪委监委日常工作经费96800.00元。绩效目标:1、年内办结案件数量在30件以上,且案件质量较高,出错率在5%以下,同时,办理的案件中追回违纪款在100万元以上。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持续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2、年内开展专项监督20人次以上,日常监督50人次以上。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对60个以上的责任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检查考核,持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实现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实现政治生态向上向好;5、95%以上的人民群众对纪委的工作满意,人民群众有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二)县委巡察办巡察工作经费3000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1、在2024年12月10前完成每年完成不少于三个轮次,10个部门的巡察工作任务,使巡察全覆盖任务稳步推进;2、完成6次以上的巡察业务培训,强化巡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3、被巡察的单位问题整改率在95%以上,规范巡察整改工作;4、人民群众、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满意度在95%以上,使人们的幸福感、安全感得以提升;5、年内预算成本控制在30万元以内,节约经济成本,提高工作质量。

(三)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32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离退休支部工作的正常运转及离退休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的正常发放。

(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561014.85元。项目绩效目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弥补办案设备购置、信息系统装备建设和办公办案经费支出等,切实保障双江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需求,推动反腐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五)市级安排县级年初预算项目经费1625288.00元。项目绩效目标: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改善谈话室环境,确保执纪审查场所安全运行;巩固清廉临沧示范建设,让新时代廉洁价值观深入人心,浸润到各行各业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党风政风、民风社风持续向善向好。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11061.04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2023年度)的1727108.84元对比增加183952.20元,增长10.65%。机关运行经费增长的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执行标准较上年提高,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2959902.18元,其中,流动资产1338434.58元,固定资产1411268.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10198.88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2262869.0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97033.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306.21元,无形资产增减少47746.24元,流动资产增加502473.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元(2023年已申请报废车辆1辆,资产报废流程已完成,报废批复暂未下达,资产系统暂未下账。故出现有资产收入无处置资产的情况);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空表说明

1.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故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故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3.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故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4.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相应绩效目标,故2024年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5.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6.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无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22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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