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供销社)
索引号
sjx/2024-00457
发布机构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1-12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60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47501000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部署;

2.负责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的改革发展;

3.负责县以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农民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全系统经营联合与合作;

4.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本级社有资产,维护社有资产合法权益,指导和监督下级社对社有资产的管理运营;

5.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6.指导全系统对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和农业技术服务,加强对基层供销合作社及成员社的管理、协调、服务和监督;

7.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以及《双江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职责;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进一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与发展。2022年县供销社制定了《双江自治县供销社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预计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2023年全年县供销社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加快扩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覆盖面,积极拓展综合合作功能,推动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涉农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等共建服务体系、促进业务融合,加快健全社企分开、纵向贯通、高效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一是“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两社融合发展模式取得新突破。2023年新增一家双江山农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县供销社合作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为农服务中心为平台,以要素融合为突破,搭建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体系。二是推动社企合作拓市场促销售取得新进展。年内,牵头组织社企参加省、市开展的“临品出滇”活动2次,积极为地方农特产品拓宽市场搭建平台。5月份积极参加全省供销系统产销对接在保山展销活动,10月份在临沧市供销社大力支持下,我县供销社积极参与组织5家企业由市社领导带队到上海市崇明区参加产品推介会,通过“临品出滇”活动与玉溪市江川区社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为云南丝路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果干、核桃、坚果等农特产品一批,价值1.2万元。与昆明市供销合作社、江西横丰县供销社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由双江自治县供销社提供粮食、茶叶、核桃油原材料及双江农特小吃产品。双江供销综合大楼二楼双江印象农特产品经销中心集双江农特产品、民族特色用品、服饰等展示、销售合为一体,通过线上线下、电商平台、直播和批发等方式开展经营,为全县农民合作社搭建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积极探索“互联网+供销社”让农副产品更有活力。2023年9月双江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开通供销助农直播视频号,9月6日开播至今,线上销售订单191单,帮助销售茶叶、牛干巴、百香果、坚果等当地特色农产品1.84万元,积极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和网络直播帮助群众搭建农特产品流通渠道,探索农副产品销售新渠道,发展订单农业。

2.发挥供销行业优势,助推乡村振兴。一是做好农产品经营销售协调工作,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借助双江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双江戎氏美玉建材有限公司力量,为忙糯乡小坝子基层合作社、双江兴农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解决部分蔬菜滞销问题,向澜沧、上允、耿马等地销售萝卜、卷心菜、莴笋、生姜、马铃薯、香芋等新鲜蔬菜12吨。二是充分运用“党建引领+互联网+村社”合作机制,推动合作社产业发展。在原扶持种植养殖合作社10万元的基础上,通过双江供销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扶持忙乐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1.7万元,充分利用忙乐村1300亩芒果产业,以“芒果”品牌为切入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2023年中秋期间已实现销售额1.2万元。茶香垚基层合作社借助金秋时节,助农销售农特产品24.78万元。

3.全力抓好现有项目发展,积极争取新项目做支撑。一是以523万元“食用菌种植”和550万元“早鲜食玉米种植”两个沪滇项目为载体,在沙河乡陈家寨村和勐勐镇忙乐村开展“党建+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开展联农带农帮扶活动,助推乡村振兴。通过发展有实力基层合作社,收购农产品,将云南丝路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展为县供销合作联社成员社,开展鲜食玉米种植加工,发动了邦丙乡邦况村、勐勐镇千蚌村、沙河乡土戈村、双江农场3队、9队农户种植鲜玉米280亩,年内已完成鲜食收购150余吨,农民实现收入70万余元。二是申请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项目,在双江自治县供销社总社以及勐勐镇忙乐村、大荒田村、沙河乡忙开村、邦丙乡邦况村等4个村投入738万元实施“酒鬼花生”种植、加工、仓储建设,项目建成后,冷库产权归供销社总社所有,建设在村级的厂房、仓库等设施产权归村集体所有,采取“党建+供销社+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运营,开展订单农业,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九州集团提供实验种植花生种苗目前由双江天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双江绿源苗圃、双江帮那小水井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试种植。

4.守牢安全底线,确保供销事业平稳有序发展。指导和督促县农资土产日杂有限公司、基层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结合农业生产需求,提前谋划农资采购和运输工作,保障农资及时调运和配送。加强农资市场调研督导。通过实地查看农资经营企业供应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农资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和督促基层供销社、各农资经营企业带头稳定农资价格,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严把进货、储存、销售“三关”,做好农资商品采购、入库、销售的台账管理,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保证农资质量。

5.中心工作与部门职责同步推进。一手抓行业部门职责职能,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社企深化改革、“三农”工作,积极参加省市供销社组织展销展销会,为推销双江农特产品寻找新路子。一手抓中心工作,服务服从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协助忙乐村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及违规建筑排查工作有效推进。县供销社派出4名工作人员,2名负责协助耕地流出整改工作,2名负责协助违规建筑排查工作,全村187.6亩全部完成整改复耕。二是围绕县政协民主评议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出的5个方面意见建议,切实扛起责任,认真抓整改落实,努力把供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紧紧围绕县委第十四届第五轮第三巡察组对供销合作社开展巡察工作发现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列出责任清单,紧跟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实现整改销号,营造供销合作社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四是派出一名干部职工在邦丙乡南榔村驻村,任邦丙乡党委副书记(挂职一年),其余5名干部职工在兼顾单位工作同时分别参与县烤烟产业发展工作督战、民主生活会督导、主题教育联络、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经济普查、创建卫生县城等工作,做到中心工作与部门职责两手抓,同步推进落实。

6.加强党的建设,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班子认真研究谋划部门党建工作,制定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督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督促本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2023年主要领导和机关支部书记牵头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工作2次,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4次。二是开展多形式学习活动。坚持常规学习与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3年支部书记上党课5次,开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12次,参加“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集中观看“云岭先锋”夜校3期,运用APP开展党务公开,提升“云岭先锋”APP使用水平。三是以支部为载体,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党员抓好个人自学,通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始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按照制定的主题教育计划开展学习活动,对于年老体弱的党员由支部组织专人送学上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的形式开展学习活动,在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发展献一策、为民办实事等方面有所侧重,要求党员要立足本职工作,把手上的工作做好、把本职工作做好、把年初目标任务完成好。

7.扛实责任,牢牢掌握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主导权。调整充实了县供销社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每年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2023年开展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意识形态知识学习17次。

8.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从严治社。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县供销社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召开6次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研究推动工作落实。召开4次专题会部署年度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县供销社主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廉政党课2次,审阅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贯彻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开展督促检查,年内与分管股室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加强教育管理和风险防控,主动担当落实“一岗双责”。县供销社班子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与供销合作社业务工作的开展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及时研究制定下发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明确班子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一岗双责”责任,规范了县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室(股)负责人之间逐级约谈,定责明责、知责履责、督责问责,层层压实各级责任,形成责任体系闭环。年内主要领导已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4次,讲廉政党课2次,对班子成员常态约谈2人次;班子成员对分管室(股)开展常态约谈10人次。通过约谈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对苗头性、萌发期的潜在廉政风险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等方式及时提醒制止,形成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监督链条。三是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领导班子“带头学”。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支部学习为载体,坚持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不折不扣地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特别重视对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都进行原文传达通报。年内已传达了3场次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2场次警示教育专题片,开展集体学习7次,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2次,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共10套。学习平台“驱动学”。依托“学习强国”、“云岭先锋”、“云南省干部在线”、“法宣在线”、“云南省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云课堂”小程序等开展网络自学,通过微党课、微教育、微培训、微竞赛、微阅读的学习教育,长效常态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推动政治学习入心入脑。警示教育“常态学”。以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党的六项纪律知与行》等廉洁读本为教材,对机关干部职工不定期进行警示教育,年内开展集中警示教育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纪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纪委第五届第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问“剑”破局》、《警钟为你而鸣》警示教育片,抓实“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工作,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要节点“紧盯学”。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节假日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条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作风要求,有效杜绝违纪违规等行为发生。四是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班子成员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动了机关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提高。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书记累计讲党课5次,参加支部活动15余次,党支部组织生活更加严肃规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填报《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承诺书》、《严禁违规操办或参与“升学宴”“谢师宴”承诺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工作推进、重点敏感岗位,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县供销社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查找自身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年内共梳理权力数4个,评定风险等级高风险2个,中风险2个;评定内部机构风险等级高风险3个,廉政风险防控查找风险点8个,制定防控措施9条;评定个人岗位风险等级高风险5个,中风险4个,低风险1个,廉政风险防控查找风险点22个,制定防控措施27条,通过采取“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四个方面,严格廉政风险防控程序,有效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1.办公室;2.监事会办公室;3.合作经济指导股。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纳入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如公开表与说明数据有细小差异为四舍五入形成。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89.77万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18万元,下降25.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18万元,下降25.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1万元,占总支出的95.42%;项目支出6.48万元,占总支出的4.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89.77万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18万元,下降25.3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66万元,下降24.84%;项目支出减少3.52万元,下降35.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1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5%。平均工资福利支出20.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8万元,其中:本单位2023年未发生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城乡流通经营服务及基层合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6.4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流通经营服务及基层合作体系建设专项业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8.18万元,下降25.3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相应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行政单位离休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支出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支出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73万元、行政单位离休费支出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相关支出情况: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津贴补贴支出、奖金支出、办公费支出、水费支出、电费支出、邮电费支出、差旅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和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相关支出情况:基本工资支出34.0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3.18万元、奖金支出16.51万元、办公费支出0.53万元、水费支出0.03万元、电费支出0.20万元、邮电费支出0.72万元、差旅费支出0.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5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7.04万元、项目支出6.48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支出情况:住房公积金支出10.2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故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本年度本单位未编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也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故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及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未编制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故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和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00%。其中: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故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2023年度本单位未购买公车。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2023年本单位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0.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与上年的13.66万元相比,减少2.92万元,下降21.3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和其他交通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33.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万元,固定资产31.4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1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35.3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6万元(净值);流动资产减少0.33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8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 0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 0项,账面原值 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万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设定的指标评价体系,结合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认真开展自评,遵循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效益优先的原则;确实落实“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规划。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反映单位本年发生的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各项目按“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中的财政拨款支出数的合计数填列。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住房改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七)自评指标:是指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指标,包括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监督索引号530925001475011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