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收费标准,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