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于2025年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明确了2025年全省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
经研究,双江自治县初步计划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将沿用2023年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暂不做调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众可提出意见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sjxgtj@163.com)。
附件:1.2023年双江自治县征收农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2.2023年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表
3.双江自治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标准征求意见表
双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4日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云南省上一轮区片综合地价于2023年公布实施,2025年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政府要求,组织全省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并明确2025年更新调整结果将于2026年1月1日执行。在此背景下,为做好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衔接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双江自治县需对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作出决策,故制定本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确保决策科学合理、符合民意。
二、制定依据
本公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要求进行制定。上述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为公告的制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政策依据,确保公告内容合法合规、程序正当。
三、主要内容说明
(一)区片综合地价沿用决策
经研究,双江自治县初步计划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暂不做调整。此决策充分考虑了当前土地市场情况、政策衔接需求以及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等多方面因素。2023年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在实施过程中运行平稳,能够较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且在2025-2026年新旧标准衔接期间,沿用现有标准有助于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避免因频繁调整给征地工作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二)征求意见安排
明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为公众提供充足的时间对区片综合地价沿用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布意见反馈邮箱 sjxgtj@163.com,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地提交意见,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三)附件说明
附件1“2023年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详细列出了各区域的地价标准,为公众了解现有地价情况提供清晰依据;
附件2“2023年双江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地类调节系数表”明确了不同地类的调节系数,使地价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附件3“双江自治县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沿用2023年标准征求意见表”为公众提供了规范的意见反馈模板,便于意见的收集和整理。
四、起草过程
本公告由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在起草过程中,通过查阅大量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参考其他地区类似工作经验,结合双江自治县实际情况,形成公告初稿。初稿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征求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对公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为确保公告内容的合法性,邀请法律顾问对公告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公告内容,最终形成本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后的后续计划
在征求意见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对意见进行分类梳理和分析研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根据公众意见对区片综合地价沿用标准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对沿用标准进行调整优化,形成最终方案,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保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