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聚焦“强基固本年”任务目标,务实有效抓工作、紧盯目标重落实,蹄疾步稳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不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为推动双江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做出税务贡献。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的突破
一是坚定不移讲政治。双江自治县税务局作为垂管部门,始终在讲政治上当先锋,走在前,明确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强化政治统领“向心力”,赋能党建高质量发展,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提质增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2024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3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二是学思践悟强思想。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学习带头作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运用党委会、党委理论中心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议事机构开展法律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员教育体系、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学以致用促落实。双江自治县税务局倡导干部把个人学习和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把践行法治意识和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及时把各项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税务工作的科学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2024年,组织党委会学法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9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法12次,通过讲党课、座谈会、警示教育会等方式组织学法20余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底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法规,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的组织收入工作要求,围绕组织收入中心,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强化各项税费征收管理。截至2024年10月31日,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51234万元,与去年同期入库55250万元相比减少4016万元,减幅7.27%。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23968万元(其中组织县级税收收入12130万元,同比增收49万元,增幅0.41%)(其中:砂石行业税收入库275万元,糖业行业税收入库2956万元,烟叶税入库2304万元),与去年同期入库25741万元相比减少1773万元,减幅6.89%;非税收入入库3738万元,与去年同期5995万元相比减收2257万元,减幅37.65%;社会保险费收入入库23528万元,同比增收14万元,增幅0.06%。
二是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助力市场主体做大走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重大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巩固深化并推展运用“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五措并举策略,全力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助企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助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24年三季度,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654.98万元;截至10月31日,落实“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21353户次,减免484.01万元;2024年(1-9月所属期)新增减税降费6407万元,其中:1.2024年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6146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782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4922万元;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44万元;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政策(1000万元以下)45万元;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191万元;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14万元;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113万元;图书出版和科普单位增值税优惠政策5万元;国家商品储备单位税收优惠政策2万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12万元;其他展期政策16万元。2.2023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4年的翘尾新增减税降费171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其他企业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部分)1万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70万元。3.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政策90万元。
三是深化落实征管服务转型,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持续构建“智慧税务”体系。全面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截至10月31日,共完成数电票推广4221户、13814户纳税人完成新电局切换;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下属的22户分公司门店已接入乐企;完成5752户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和定额要素信息采集。抓实欠税管理工作。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共清缴欠税入库1196.12万元,对欠税户及时调整企业授信额度10户,完成以退抵欠27户,抵欠189.64万元,完成增值税留抵抵欠17户,抵欠159.2万元。抓实抓牢堵漏增收。2024年完成清算项目1个(都市双城项目),清算应补缴税款共计440.62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开展房屋土地经营情况摸排1661户,合计申报缴纳入库税款204.71万元(含滞纳金);依靠市局力量及各部门协作深入开展茶叶产业合力共治,茶叶行业税收入库1737万元,开展农产品收购企业疑点数据排查,共转出进项税额40余万元,查补税款51.38万元;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入库税款13万元,减少增值税留抵税额24万元。有序推进城乡两险征缴。按照征缴工作计划,平稳有序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缴费人数32345人,完成社保系统正常参保人数79790的40.54%;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人数32580人,完成医保系统正常参保人数158661人的20.53%。
四、积极提升服务质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开展“一把手走流程”、税费服务体验等活动9场次,收集意见建议8条;面向个体工商户精准推送78户次,开展宣传辅导2场次、辅导46户次、点对点沟通辅导35户次;向3000余户次纳税人推送修复提示提醒,惠及企业6350户次,向132户次新办纳税人进行推送,确保提示提醒应知尽知、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把握服务“小切口”,多方合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对内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一盘棋”工作格局,开展大宣传、大走访,打通满意度调查“最后一公里”;向外推进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响应纳税人个性化业务办理需求;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及时归纳发现办税堵点、难点和痛点;优化“银税互动”合作机制,规范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及信用修复工作,确保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质量。完成2023年评价年度评价2062户,其中A级85户、B级988户、M级892户、C级42户、D级55户。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目前接到工单推送及纳税人投诉2条,均已处理完毕。践行“枫桥经验”,实现集约化管理。锚定“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管理不错位、征纳更和谐”目标,通过搭建“1234”工作法积极践行“枫桥经验”,成立集约化管理团队,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多头跑问题,积极践行“最多跑一次”要求。合理优化办税服务厅区域布局,压减实体窗口,将释放的服务资源充实到征纳互动、政策宣传和争议化解等岗位,定期维护更新自助办税区电脑设备,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打造优质环境和服务。
(三)健全依法治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税收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落实依法行政基础制度。按照市局、县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基本任务。落实重大税收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度,及时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土地增值税清算、审计问题整改等事项,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顺利履行,职能作用有效发挥,2024年,共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12次,办公室会议4次。二是配合做好税收制度建设。积极参与税收立法调研、对各类税收制度实施意见稿(如:税务系统税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办理工作规程、修改西南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结合双江税务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三是注重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审查等制定和管理制度,2024年,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规定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措施清理工作3次,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0件,清理税收规范文件0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执行县局工作规则,通过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统筹推进主题教育以及政治机关建设,有效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效能。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三是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在行政决策中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政协委员、律师等人群的意见建议并充分吸纳研究,做到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2024年,共召开党委会34次,局长办公会7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12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严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截至目前,双江税务持有税务检查证件33人,有执法资格的干部81人。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好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税务检查、处罚、许可等工作,自觉接受内部、上级、外界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确保税务执法透明和规范。2024年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4户次,一般行政处罚19户次。三是稳妥有序推进精确执法。落实《意见》精确执法的要求,做好“首违不罚”两批清单执行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落实工作,做到管服并举、宽容有度、法理相容。2024年,组织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0余次。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执法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全力推进随机抽查工作,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和监管,科学统筹省、市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3户,问题均辅导整改完毕;承接上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8户,补缴税款5.6万元,滞纳金3.39万元。五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通过开展案卷评查、“首违不罚”落实情况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切实增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切实提升。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各项应急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工作流程,制定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应急方案等各类工作应急预案,提升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避免引起重大舆情和社会负面影响。二是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决落实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对照重大事项清单内容,对突发性重大事件以及税收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并根据事件发展处置情况做好续报工作。2024年,未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严格落实云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在主办公区办、办税服务厅(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税务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箱、意见建议簿,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反映问题,引导纳税人缴费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分歧。二是及时调解争议化解矛盾。将“枫桥经验”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设置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税费争议咨询调解”窗口,提供涉税争议咨询、调解等服务,有效化解税费争议,做到一般矛盾就近解决不上交。三是依法处置信访事件做好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正确运用党的政治标准去分析,用法律法规去解决,用思想工作去化解。2024年,未发生信访举报事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监督责任落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压紧压实党委和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管党治党责任,带头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形成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警示教育震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线索、案件从严从快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目前,共受理问题线索1件(上级转办),立案1件(党纪政纪处分1人)。强化纪律作风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引导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开展纪律作风检查6次,明察暗访10次,发送廉政提醒9次,发放廉政监督卡100余份;落实干部举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报告3人次。紧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抓好监督,紧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开展全面自查。三是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完善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协调配合,发挥综合监督合力。四是强化外部监督。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地方纪检机构监督,畅通举报箱、热线电话、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等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按时受理办结信息公开申请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发挥税务职能作用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税务干部首先是政治干部”的意识,做到矢志不渝跟党走,旗帜鲜明讲政治,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税收实践,干好税收事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法治工作,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配合的法治工作闭环体系,逐个落实、稳步推进。并将法治建设与税收现代化相结合,切实做到与税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2024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12次,办公室会议4次。二是充分发挥“以税辅政”作用。聚焦国家和云南重大发展战略,主动问需党委政府,紧扣党政领导关心的热点、重点、焦点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难事,科学谋划分析选题,与时俱进打造新的特色分析产品,发扬工匠精神,推进分析工作提质增效,有效发挥以税咨政作用,横向上联合财政、自然资源局等外部门联合分析,形成高质量分析成果,畅通与外部门的交流合作,纵向上内部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做好内部数据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税收分析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我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部署、广大纳税人的深切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税收法治建设在税收工作的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二是税费征管、纳税服务的工作基础还有待进一步夯实。三是税收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税收流失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四是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五是创新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等。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随着经济社会不断的发展,应税行为出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向。另一方面在于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还不够高,客观上带来了一定的执法风险。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四、2025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系统全面领会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有序推进《意见》相关税收征管改革任务在全县落地生效,进一步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进一步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依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一)以党建引领带动税收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
(二)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收入工作
加强征管,优化执法方式,统筹落实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重大任务。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管理措施,做到应收尽收。二要继续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着力提升经济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两手抓、两促进、两提高。
(三)深化依法治税促进执法质效提升
推进信息管税提升征管绩效,巩固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机制,运用税收大数据技术,提升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积极落实各税种的风险管理要求,严控风险源头;加大纳税信用等级运用,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加强与纪检部门合作,做好监督执纪,将税收法治风险内控制度和法治税务建设紧密结合,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税收执法考核,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聚焦税收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推行到位;夯实征管基础,推进分类管理,落实新时代税收征管要求,探索构建征管质量监控体系。
五是担起普法责任助力社会法治氛围提升。
充分发挥“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强化县域部门协同,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税收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意义和作用,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切实加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