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双江县财政局对《双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决策实施后进行评估,现将评估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符合程序
根据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临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临政办规〔2021〕5号), 结合双江实际,于2022年6月草拟送审印发《双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双政办规〔2020〕1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这表明,决策实施结果与决策制定目标符合。
二、决策执行情况
《双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采取的是由县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占有、使用和管理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县财政局对全县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的办法执行。县财政局采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价值、存量以及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等情况,实现对资产的动态监控,监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按照现行财务管理规定,监督各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处置收入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上缴国库,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三、决策存在的问题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存在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主动管理的意识不强。存在重配置轻管理,重数量轻效益的思想,资产管理工作缺乏连续性,影响了资产使用效益。二是管理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部分资产统计不全面、不完整,不能准确反应资产实际价值。三是部分账外资产因年代久远,相关建设资料遗失,导致入账困难,盘活难度大。
四、决策的社会认同度
《双江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充分配合,促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方面起到关键作用,该办法执行社会认同度高。
五、决策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从近期效益上看,2025年我县将国有资产购置纳入预算管理,并将结合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和业务需要从严审核,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的原则,对租用、购置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长远影响上看,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各个环节的使用管理,根据新形势下资产管理的需要,结合预算一体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资产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信息互联互通和资产高效配置,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建议继续执行。
双江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