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认真按照《法治双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双江自治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双江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贯穿于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现将一年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法治建设主要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普法”4方面,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立法”涉及公平竞争规范性文件清理,“执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个体恢复经营异常状态等,“司法”涉及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普法”涉及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监管工作到哪里,法治建设就到哪里”的原则,强化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场监管行业领域连续保持12年全县市场安全“零事故”,年内创新创优成效明显:今年2月县依法制办对2023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考核93分评定为优秀,年内创建成功三星级市场监管所2个(勐勐市场监管所、勐库市场监管所),本部门以“局长坐诊接诉”“以案释法”等有效方法开展法治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和群众认可,县融媒体中心发布食品安全、区域公共品牌标识使用公示、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内容40期,通过“双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和转发以案释法、法律条款和科普宣传等内容558期,监管执法信息被市上采用12篇、省上采用1篇,制作“普法强基·以案释法”11个典型案例普法宣传产品被临沧市市场监管局采用4篇,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2起案件,被列入临沧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抓规范性文件清理。县公平竞争审查委员会开展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措施文件梳理,今年全县自查清理存量和增量文件27份,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3份文件已清理。二是抓执法证件换发。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至目前在职在岗29人,具有新版行政执法证29人。 三是抓规范着装。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财行〔2020〕299号)要求,严格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制度,转发《云南省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规定》(云市监办发〔2023〕35号),制定《双江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着装管理暂行规定》(附着装规范示意图)。四是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77件行政处罚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过程中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行全程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时进行案件法制审核。五是打造公正执法市场监管法治品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为加强营商环境监管执法规范度,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规定,对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贯彻执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云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对减轻处罚案件按《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云市监发〔2023〕5号)进行法制审核及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今年在加强营商环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所查办377件案件中,作不予行政处罚35件,减轻处罚116件,从轻处罚113件,警告79件。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依法决策。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本局《重大疑难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试行)》,修订本局《集体实施办法(试行)》,防范决策失误和决策风险,在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遵循依法决策原则,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单位内部的人事任免、财务收支等“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依法、集体决策原则。二是强化法治监督审查。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措施,强化决策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民主、科学、合理。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服务团队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和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听取法律专家意见建议,为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保证各项行政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2024年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团队,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日常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不少于20次,律师出庭代理行政诉讼2场次。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双随机、 一公开”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年内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8项(县级部门抽查16项、部门联合抽查9项、省市级分配任务23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已入库检查对象31753户,跨部门监管率100%。二是着力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动态调整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认真执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全面落实案卷评查制度。按“谁主办、谁自查”的原则,组织开展对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8类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投诉举报件处理情况进行排查复盘,并按要求报送自查自评,未发现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和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形,未发现因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引发矛盾纠纷等情形。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认真落实县政府、县检察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双政发〔2024〕8号)和《县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调处诉调对接机制实施办法》(双法联发〔2023〕1号),依托县公安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建立的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联合机制,推动“行刑”衔接,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执法,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的违法线索,及时报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线索同时抄送至县检察机关。2024年移交公安立案处理2起药品案件。五是接受司法监督。目前在“市场监管一体化应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2个系统录入2942户主体许可信息,在“行政处罚案件系统、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3个系统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35条(云南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系统377条、执法监督平台200条、两法衔接平台应录入58条实际录入58条),接受司法局、检察院的专门监督,2024年没有干部职工不依法办事现象,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四)落实执法责任,营造公平、有序的涉企法治环境。 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依法做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4项工作,行政许可为2942户企业个体办理营业执照;行政检查开展“净餐馆管集市”和部门联合排查整治校园食品安全等30多项专项行动;行政处罚立案查办案件377起罚款86.5万元;行政强制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一是狠抓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阳光、雨露、土壤”行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开展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改革方式有效落实,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经营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营造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多措并举提升经营主体新增量,今年个体恢复经营异常状态(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180条),结合综合窗口改革本部门纳入综合窗口事项40项,年内净增经营主体2942户,目前全县经营主体共有26169户;认真做好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查处无证经营案37件(含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草案24件)、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报案21件、吊销营业执照案18件。二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狠抓“三品一特”安全守护行动。食品安全抓5844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执法检查,其中食品生产环节171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24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证47户),流通环节4271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649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登记备案3610户,流通类食品摊贩备案卡12户),餐饮服务环节1402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796户,单位食堂114户中学校食堂86个,餐饮类食品摊贩备案卡492户),今年查处食品案235件;药品安全抓187家涉药单位的监管执法检查,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零售连锁76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民营医院1家,乡镇卫生院6家,乡镇以下医疗机构80个,个体诊所18家,在今年抓187家涉药单位监管执法中查处药品案10件,抓215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执法中查处医疗器械案8件,抓787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执法中查处化妆品案件8件;产品质量安全抓1家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1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企业、17家加油站、1家检查燃气充装、5家燃气具经营店、137家燃气使用餐饮店、15户烟花爆竹销售经营户的监管执法检查,今年查处产品质量案件7件;特种设备安全抓目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使用477台特种设备的监管执法检查,今年查处特种设备案2件。三是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和实施,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反垄断执法检查主体48家,标准化监管查处标准化违法案9件,广告监管查办广告违法案9件,价格监管查处价格违法案2件,网络交易监管检查主体606家,行政指导电子商务平台12户次,依法加大对抖音、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的监测力度,督促平台完善交易规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落实国家“网络游戏未成年人电子身份认证系统实名登记”制度,打击传销认定“无传销社区(村)”77个,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15个,辖区市场竞争环境得到净化。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县战略,狠抓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调解知识产权诉前纠纷5件并经司法确认,企业知识产权目前有效专利152件,今年指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448件、申请专利47件,上门服务实现知识产权(商标)质押融资100万元,“勐库大叶种茶”由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取得阶段性进展,出台《“双江·勐库大叶种茶”公共品牌管理使用办法》,审查直播平台受理的原料和产品的标签标识和过度包装681款,核验直播上架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220款,对“双江·勐库大叶种茶”品牌发布授权使用公示8期,审核10家茶业使用54255张区域公共品牌标识,全年共办理1件假冒专利案件、2件地理标志案件、6件商标侵权案件。五是营造放心安全消费环境,狠抓市场秩序治理行动。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加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查处案件377起,其中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2起案件列入市局典型案例,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处罚案(列入市局2024年第三批典型案例),未检猪肉对外销售处罚案(列入市局2023年第四批典型案例)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及司法建议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今年县市场监管局出庭行政应诉2场次(攀枝花市粮星米业有限公司诉不服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双市监〔2022〕013号)的行政行为,依次向县法院、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两审终审判决支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行政复议,年内完成13起投诉人向县政府行政复议的答复,办理完成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和磋商函3份,办理完成公安提示函1份(已对2家向未成年售酒的行为进行处罚),今年收到的4份“三书一函”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处理。二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受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和关注,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申)诉举报533件(其中投诉364件、举报169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接待来访(来人、来电)260余人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全实现息诉息访。
(六)落实普法责任,扎实开展市场监管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践行党的二十大“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抽调法规股长参加县普法队一组下沉忙糯乡、沙河乡开展13次普法强基补短板。“进乡镇”普法宣讲培训会2次、“普法夜校进村寨”行动1次、“法治宣传进校园”3次、市县乡“会商研判”1次,普法强基“进村委”“进市场”“进学校”“进企业”达100%。二是制作普法宣传产品。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传销条例》普法宣传资料等3份普法宣传产品,制作以案释法“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普法夜校进村寨、过期大米禁止用于生产食品、调解首例商标侵权案并经司法确认、未按时年报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处罚、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处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处罚、未检猪肉对外销售处罚、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无《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茶叶精制加工”等内容11篇典型案例普法宣传产品。三是把普法融入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全过程。在今年办理377起案件的执法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执法说理、全程普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在今年新办2942户营业执照和日常监管过程中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在今年办理533起投诉举报中释法明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依托“双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本年发布预警公告和以案释法等工作动态558期,推送县融媒体中心发布40期,被市上采用12篇、省上采用1篇,制作“普法强基·以案释法”11个典型案例普法宣传产品被临沧市市场监管局采用4篇。充分利用3.15、“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时间节点,今年来普法宣传14次,发放相关普法宣传材料共3万余份,通过普法强基补短板,提高群众“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意识,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七)注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升,加强本部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自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不断优化整合执法职责,梳理执法权力清单,提高执法效能,通过岗位练兵、师徒结对、典型案例分析等针对性较强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技能,全面深化执法办案体制改革。年内全员执法业务集中培训3场次,“现场检查+培训”6场次,组织22人参加第三届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1次、组织26人参加执法办案电子数据取证线上培训及考试1次,选派1名执法人员作为临市代表队参加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稽查执法大比武,临沧代表队总成绩排全省第三,获团体二等奖,选派的执法人员被评为“稽查尖兵”。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不足。一是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不够深入。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不够深,细化落实有差距,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上监管业务科室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谁执法、谁普法”的机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对法制机构职能定位不够科学合理。法制机构法律专业人员的欠缺是我们的硬伤,法制机构综合、统筹、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外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广,方法创新不够,工作亮点不多,效能不够明显。三是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不够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不够高、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执法文书说理性不强、卷宗归档不够规范。
(二)原因分析。一是人少事多突出。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体制调整后,大市场监管的对象在体量、覆盖面和复杂性方面都大幅度扩展,但职能扩展的同时,执法人员并未得到相应补充,“三合一”前编制62名,“三合一”后编制26名,特别是目前全局29名在职干部,面对全县2.6万余户经营主体,检查人员少与检查对象多、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非常突出。二是能执法、会办案的执法水平不足。执法人员虽然都取得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知识不够熟悉,学法不深入,能执法、会办案的干部队伍能力不足。三是履职中的法律风险压力大。市场监管涉及法律法规多,随着法律法规颁布、修订完善,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风险,如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处罚额度高、倍数大,按过罚相当原则,个案适用减轻处罚,实际工作中对自由裁量适用认知不一致,如何把握既坚持合法性,又兼顾合理性和后续可能引发行政纠纷,把控难度大。四是缺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市场监管领域宽、专业技术性强、安全风险责任大,监管力量不足,缺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制约和影响执法办案效果,特别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市场监管服务与监管能力不平衡的矛盾日趋明显,亟待充实监管队伍力量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立足工作实际,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亲自狠抓落实。
(一)强化学习提升本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学习宣传建设,一是将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发《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摘编,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着力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涉及市场监管497部法律法规,突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执法通用法律法规,依法监管24个市场监管流通行业领域,履行29项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市场监管“权责清单”1212项,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1085项行政执法事项(35项行政强制和1054项行政处罚),掌握好制胜的看家本领;三是将法治建设与其他工作同研究部署落实。组织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推进会等12次,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把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全面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营造依法治理、文明守法的良好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二)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2人担任“双组长”的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分管执法副局长任专项办主任),全面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统筹领导,进一步加强了新形势下对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法规宣贯和责任落实。制发《2024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履行法治政府文件18个,转发《临沧市市场监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对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治局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依法行政贯彻穿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日常和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与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四)积极迎接督查督导。认真组织全局力量,全面做好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等依法治理督查督导工作,并积极查摆问题,查缺补漏,制定行之有效地整改措施,强化整改落实。
(五)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制度,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治理工作职责,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理水平,认真撰写并按要求提交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积极撰写述法报告,归入领导干部学法档案。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县市场监管局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持续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以安全生产为目标,强化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守牢市场监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关,持续保持全县“三品一特”安全“零事故”。
二是以行政执法为手段,以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大执法稽查力度,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抓好市场环境整治工作,打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法治监管”,优化提升行政审批流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以市场经济规律为遵循,推动惠企政策出台和兑现,助推经营主体高质量倍增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