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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4号)


来源: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4-09-23 17:45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关于举行〈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15:00—18:00

地点: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号楼2楼2007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杨阳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字明姝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人

申显辉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所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

张 群 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工作人员

(四)听证代表

铁绍华 双江自治县人大社建委主任(人大代表)

田明跃 双江自治县人大社建委副主任(人大代表)

谢体辉 双江自治县政协委员会(政协委员)

刀宗琴 双江自治县政协委员会(政协委员)

段 玮 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

罗恒丹 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

严柏梅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刘明祥 双江和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杨天积 双江和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主任

李云涛 双江自治县尹景社区居民委员党总支书记、主任

何真旺 双江自治县尹景社区居民委员监督委员会主任

李年华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孔 超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石应伟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陶旺泽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陶兴云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李江华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张金燕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何贵花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赵 倩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杨健雄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五)听证记录人

李爱娟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许 恒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股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材料将提前3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代表,请听证代表提前熟悉《双江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并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三)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代表可在会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联系人:李爱娟,联系电话:7627162,邮箱:lcsjjsj@163.com);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将以公告方式反馈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