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举行〈双江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5:00—17:00;
地点: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号楼二楼2007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杨 阳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陈启华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负责人
申显辉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
沈云昌 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代表
铁绍华 双江自治县人大代表、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田明跃 双江自治县人大代表、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谢体辉 双江自治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洪宗昀 双江自治县政协委员、县总工会二级主任科员
段 玮 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
李正华 双江自治县发改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
陈 艳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
严柏梅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唐琦又 双江自治县城投公司办公室人员
刘明祥 双江自治县和馨物业经理
吴洪波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彭联灵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李龙千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于云双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李瑶瑶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李晶改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五)听证记录人
普满珍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工作人员
杨子涵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股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材料将提前3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代表,请听证代表提前熟悉《双江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并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三)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代表可在会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联系人:普满珍,联系电话:7621558,邮箱:lcsjjsj@163.com);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将以公告方式反馈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