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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双江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


来源: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时间:2024-09-19 17:49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关于举行〈双江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3号)的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15:00—17:00;

地点: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号楼二楼2007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杨 阳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陈启华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负责人

申显辉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人

(三)听证监察人

沈云昌 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四)听证代表

铁绍华 双江自治县人大代表、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田明跃 双江自治县人大代表、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谢体辉 双江自治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洪宗昀 双江自治县政协委员、县总工会二级主任科员

段 玮 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

李正华 双江自治县发改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

陈 艳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

严柏梅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唐琦又 双江自治县城投公司办公室人员

刘明祥 双江自治县和馨物业经理

吴洪波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彭联灵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李龙千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于云双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李瑶瑶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李晶改 新市民青年人代表

(五)听证记录人

普满珍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建设与运营管理股工作人员

杨子涵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股工作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材料将提前3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代表,请听证代表提前熟悉《双江自治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并提前做好发言准备。

(三)听证代表享有参会权、当席发言权、书面意见陈述权;听证代表可在会前将书面意见交听证记录员(联系人:普满珍,联系电话:7621558,邮箱:lcsjjsj@163.com);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将以公告方式反馈听证会代表。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