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已经双江自治县司法局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向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罗凤萍,0883-7622291。
附件:《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证报告》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4日
《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证报告》
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于6月18日依法召开了《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4年5月31日,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4年6月5日,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三)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4年6月18日,根据听证报名情况,确定听证参会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1名(康清);决策发言人1名(石凤兰);陈述人1名(杨艳宏);听证监察人1名(沈正元);旁听人2名(罗凤萍、李春琦);核实确定听证代表22名,其中:县人大代表1名(王兴武)、县政协代表1名(杨新军)、相关部门、企业、群众代表19名(李龙、李新美、毕永平、高红江、李玉龙、黄光景、唐兴平、刘明奎、黄东生、罗新祥、杨杰、段清、曾楣、熊波、李江涛、张晓宁、张梅罗恒明、李贞平);法律工作者1名(朱逸);指定1名工作人员(刀建慧)作为听证记录人。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局4楼大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双江自治县自然资源办公室负责人康清主持,听证代表应到会24人,实到22人(2人请假)。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决策发言人对《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编制背景、必要性、可行性作简要介绍;
3.陈述人对调整方案内容进行具体汇报;
4.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和建议并作最后陈述;
5.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6.决策发言人石凤兰作总结。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22名听证代表听取了《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汇报,一致认为方案充分吸收各部门意见,同意通过听证,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归纳,对各听证代表意见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李贞平:三个寨子征地以后有预留地,目前一直未兑现,希望政府给予重视和反应,其他规划无意见。
2.罗恒明:针对该控规调整方案无意见。建议增加规划勐库镇云顶半山环城道路,方便人民群众出行问题,解决勐库镇交通堵塞问题。
3.李江涛:无意见。
4.张晓宁:该片区原修理厂范围缺口建议纳入控规。(决策发言人释义:本次仅针对上一次控规进行修改,所以未纳入已征地未报批范围进行管控)
5.张梅:无意见。
6.高红江:无意见。
7.李玉龙:无意见。
8.黄东生:该规划范围涉及使用林地,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决策发言人释义:本次只针对此次调整控制性规划做听证,后续将继续完善相关手续)
9.刘明奎:对该规划调整方案所涉及项目使用林地的,应该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后开工建设。
10.段清:无意见。
11.黄光景:无意见。
12.毕永平:无意见。
13.熊波:一是供水管建议调整至人行道下埋设;二是单位图例图表要一致;三是污水量测算依据要充分合理。
14.曾楣:一是金阿姨核实污水日排放量,如果是实际测算出来多少就多少,但数据一定要准确;二是“5线”控制涉及红、蓝、绿、黄、紫线,文本中只分析了“3线”,其他“2线”黄线紫线未作分析,在本规划中是否涉及,要说明缘由;三是原则同意本方案。
15.李新美:建议考虑部分公共服务用地用于设置电力分接箱、开关箱等公用设施用地。
16.罗新祥:一是认真按照调整后的规划做好项目实施,遵守好相关指标的把控;二是协调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规定做好产权人的不动产权登记办理工作,尽量不要留隐患;三是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工作,争取得到最大支持。
17.李龙:建议与勐库镇总规里面环城路和千红山片区道路规划相衔接,对该控规调整无意见。
18.杨杰:此调整方案与勐库镇控规、空规做好衔接,包括道路布局环城路的预留等问题。
19.唐兴平:一是建议做好洗手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划;二是建议给予充分考虑风电箱设置问题,尽量避免占用盲道、绿化带;三是人行道设置建议加宽;四是绿化带要进行充分科学的设置,绿化带设置公共设施问题未作考虑。
20.杨新军:一是调整的必要性,通过调整更加符合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的要求与现有的地块使用情况更加衔接;二是项目调整要求统筹好规划用地的道路同行问题,避免出现新的断头路,要与勐库镇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形成整体路网;三是项目调整要超前规划绿化用地、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并要考虑增加行政管理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以满足社区管理、变压器、公厕等。
21.王兴武:无意见。
22.朱逸:一是内容合法性问题: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应保留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相关书面痕迹材料,确保本次控规变更调整内容的合法性;二是程序合法性问题: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按照第十九条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备案。2.依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规定程序要求,做好各程序的档案制作备查;三是调整前后的违法行为查处问题,关于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征求阶段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避免控规调整过程中导致行政处罚的基本依据变更有行政行为违法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查处的风险。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答复
对各听证代表意见主要意见建议如下:
1.李贞平:三个寨子征地以后有预留地,目前一直未兑现,希望政府给予重视和反应,其他规划无意见。
意见答复:本次只针对此次调整控制性规划做听证,下步由相关职能部协商解决。
2.罗恒明:针对该控规调整方案无意见。建议增加规划勐库镇云顶半山环城道路,方便人民群众出行问题,解决勐库镇交通堵塞问题。
意见答复:勐库镇总规中规划环城路位于规划区北侧不经过规划片区,规划区道路系统已与勐库镇空规进行衔接。
3.张晓宁:该片区原修理厂范围缺口建议纳入控规。
意见答复:本次仅针对上一次控规进行修改,所以未纳入已征地未报批范围进行管控,将在勐库镇详细规划中进行落实。
4.黄东生:该规划范围涉及使用林地,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意见答复:本次只针对此次调整控制性规划做听证,后续将继续完善相关手续。
5.刘明奎:对该规划调整方案所涉及项目使用林地的,应该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后开工建设。
意见答复:本次只针对此次调整控制性规划做听证,后续将继续完善相关手续。
6.熊波:一是供水管建议调整至人行道下埋设;二是单位图例图表要一致;三是污水量测算依据要充分合理。
意见答复:已在规划调整修编说明书、文本、图则和图集中对污水量测算、供水管网布局等市政基础设施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7.曾楣:一是核实污水日排放量,如果是实际测算出来多少就多少,但数据一定要准确;二是“5线”控制涉及红、蓝、绿、黄、紫线,文本中只分析了“3线”,其他“2线”黄线紫线未作分析,在本规划中是否涉及,要说明缘由;三是原则同意本方案。
意见答复:已在规划调整修编说明书、文本、图则和图集中对污水量测算、管网布局等市政基础设施内容进行详细说明。规划区不涉及城市黄线和紫线管控内容。
8.李新美:建议考虑部分公共服务用地用于设置电力分接箱、开关箱等公用设施用地。
意见答复:电力分接箱、开关箱等为市政配套附属设施,规模较小,不预留独立公用设施用地,结合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布局设置。
9.罗新祥:一是认真按照调整后的规划做好项目实施,遵守好相关指标的把控;二是协调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规定做好产权人的不动产权登记办理工作,尽量不要留隐患;三是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思想工作,争取得到最大支持。
意见答复:后期将依法完善不动产登记工作。
10.李龙:建议与勐库镇总规里面环城路和千红山片区道路规划相衔接,对该控规调整无意见。
意见答复:勐库镇总规中规划环城路位于规划区北侧不经过规划片区。
11.杨杰:此调整方案与勐库镇控规、空规做好衔接,包括道路布局环城路的预留等问题。
意见答复:勐库镇总规中规划环城路位于规划区北侧不经过规划片区,规划区道路系统已与勐库镇空规进行衔接。
12.唐兴平:一是建议做好洗手台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划;二是建议给予充分考虑风电箱设置问题,尽量避免占用盲道、绿化带;三是人行道设置建议加宽;四是绿化带要进行充分科学的设置,绿化带设置公共设施问题未作考虑。
意见答复:电力分接箱、开关箱等为市政配套附属设施,规模较小,不预留独立公用设施用地,结合防护绿地、广场用地布局设置。
13.杨新军:一是调整的必要性,通过调整更加符合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的要求与现有的地块使用情况更加衔接;二是项目调整要求统筹好规划用地的道路同行问题,避免出现新的断头路,要与勐库镇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形成整体路网;三是项目调整要超前规划绿化用地、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并要考虑增加行政管理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以满足社区管理、变压器、公厕等。
意见答复:规划区路网已与勐库镇空间规划进行衔接;调整后规划已经提出地块配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公用设施配建要求。
14.朱逸:一是内容合法性问题:原审批机关同意修改的,应保留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相关书面痕迹材料,确保本次控规变更调整内容的合法性;二是程序合法性问题: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按照第十九条规定程序进行报批、备案。2.依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规定程序要求,做好各程序的档案制作备查。三是调整前后的违法行为查处问题。关于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征求阶段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查处,避免控规调整过程中导致行政处罚的基本依据变更有行政行为违法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查处的风险。
意见答复:后期将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依法依规开展好相关工作。
六、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略)
七、决策发言人石凤兰作总结
听证会上,各位代表对《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听证陈述人就代表提出的主要问题都作了认真细致的回答和答辩。各位听证代表对《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方案》切实可行。会后,我们将根据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修改完善。再次感谢各位听证代表对勐库云顶半山滇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及双江自治县规划土地用途调整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