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保障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农村宅基地审批“一户一宅”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草拟《双江自治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指导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力度,真实听取民声,充分了解民意,现将该《认定指导意见》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希望公众和各有关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可以将书面意见于2023年7月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sjnyjbgs@126.com。
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8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双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来信地址:双江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双江自治县勐勐北路229号),邮编677300。
电子邮件地址:sjnyj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