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临办通〔2022〕132号)要求,全面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创建质量,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内容
(一)“绿城市”行动。
(二)“治污染”行动。
(三)“除四害”行动。
(四)“食安心”行动。
(六)“管慢病”行动。
二、行动步骤
(一)培训部署,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8月-12月)。
(二)常态整治,拓展延伸阶段(2023年1月-12月)。
(三)全面达标,提质增效阶段(2024年1月-12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建设健康县城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原有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要建立健全相应协调工作机构,夯实保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沟通联络、督办推进、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落实。要完善常态暗访、定期曝光、网格管理、问题清单等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督促问题切实有效整改。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健康水平。
(四)完善工作保障。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有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到2024年,国家卫生县未通过国家复审,省级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奖补资金,县上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高县城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考核评价。将健康县城建设纳入县对相关责任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市级考核结果等,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各相关责任部门健康县城建设进行考核评价。
(六)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建设健康县城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附件:1、双江自治县巩固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52项
2、双江自治县创建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数据评价主要指标67项
3、“绿城市”行动方案
4、“治污染”行动方案
5、“除四害”行动方案
6、“食安心”行动方案
7、“勤锻炼”行动方案
8、“管慢病”行动方案
9、“家健康”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