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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的草案内容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3-03-06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42号)和《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临办通〔2022〕132号)要求,全面巩固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创建质量,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聚焦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弘扬健康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行动,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3年努力,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健康双江建设深入推进。

(二)具体目标

1.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

2.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

3.创建忙糯乡为国家卫生乡。

4.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核心健康评价指标逐年提升。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

6.培树不少于120户健康家庭。

7.我县到2024年年底建成省级健康县城。

二、行动内容

(一)“绿城市”行动。结合“美丽中国”“绿美云南”“绿美临沧”化为“绿美双江”建设,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节俭务实、循序渐进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分级分类健全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到2024年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完善城市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市污水垃圾处理效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3)

(二)“治污染”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大气污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治理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治理水环境污染,行政区域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建成区无污水乱排现象,基本消除主城区黑臭水体,建立健全防止返黑返臭长效工作机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治理医废污染,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水平,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4)

(三)“除四害”行动。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物理防制和化学防制相结合”的综合防制原则,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除四害”(病媒生物防制)防控机制。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区开展“除四害”活动,聚焦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除四害”行动,健全防制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有效治理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县卫生健康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5)

(四)“食安心”行动。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遵循,以“重点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以“餐饮安心码”智慧管理和“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分类监管为抓手,聚焦城区和车站、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小餐饮”等重点业态,全面整治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加强营养健康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75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行政区域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县市场监管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6)

(五)“勤锻炼”行动。加快推进城市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等建设,大力倡导“锻炼身体、人人参与、天天坚持”健康运动新风尚。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15分钟健身圈”在城市社区的体育配套设施,深入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升全民健身科学水平。坚持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继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工间操”进单位、“勤锻炼”进家庭。发展双江特色健身项目,开展民族、民俗、民间体育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综合性运动会。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群众体育活动,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带动作用,推送居家健身小贴士和教学视频等资料,倡导天天运动锻炼,时时居家健身。进一步落实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作,鼓励开展全民锻炼志愿服务。加强科学锻炼指导服务,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达38.5%以上,营造良好的全民锻炼氛围。鼓励各地各校融入武术、健身气功、民族操等体育项目特色编创课间操,开展课外体育课活动。引导学生学会并熟练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保障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巩固提升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成果。(县教育体育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7)

(六)“管慢病”行动。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全县建成1个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4年年底,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209/10万,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8.9/10万,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降低。开展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居民知晓率≥70%。建设一批健康单位、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职工体检,居民养成定期体检习惯。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心脑血管救治站覆盖率≥50%,公立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成率达到100%,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设置康复医学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70%,晋升为三级中医院的则必需设置康复医学科,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提供多样化康复服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8)

(七)“家健康”行动。推动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培树不少于1600户健康家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意识,引导每个家庭积极改善家庭环境,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户户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做到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促进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关爱家庭中妇女儿童健康,引导家庭成员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拟生育家庭孕前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科学养育儿童,尽量纯母乳喂养,保持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优于全市平均水平,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和出生缺陷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配合单位详见附件9)

三、行动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建设、逐年评价”的方式,分层次分阶段对县爱国卫生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国家卫生县提标升级、健康县城建设考核评价。

(一)培训部署,巩固推进阶段(2022年8月-12月)。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国家卫生县(乡镇)新标准和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培训,督促各部门全面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推进国家卫生县提标升级。重点打造健康县城,对标对表制定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常态整治,拓展延伸阶段(2023年1月-12月)。坚持常态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指导,推动我县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拓展工作内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复审,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

(三)全面达标,提质增效阶段(2024年1月-12月)。全面巩固工作成果,总结经验和不足,全面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创先争优氛围日趋浓厚,力争建成健康县城,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取得重大突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建设健康县城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原有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要建立健全相应协调工作机构,夯实保障措施,落实属地责任,细化目标任务,严格对标对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统筹协调推进。强化沟通联络、督办推进、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务实管用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促落实。要完善常态暗访、定期曝光、网格管理、问题清单等工作机制,发挥行政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督促问题切实有效整改。要畅通监督渠道,认真梳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健康水平。

(四)完善工作保障。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有机构和人员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到2024年,国家卫生县未通过国家复审,省级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奖补资金,县上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法治化进程,不断提高县城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考核评价。将健康县城建设纳入县对相关责任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日常工作、市级考核结果等,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各相关责任部门健康县城建设进行考核评价。

(六)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各类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建设健康县城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附件:1、双江自治县巩固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

2、双江自治县创建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数据评价主要指标

3、“绿城市”行动方案

4、“治污染”行动方案

5、“除四害”行动方案

6、“食安心”行动方案

7、“勤锻炼”行动方案

8、“管慢病”行动方案

9、“家健康”行动方案

附件1

双江自治县巩固国家卫生县数据评价指标

序号 评价指标 目标值 牵头单位

1 国家卫生县或国家卫生乡镇 ≥1个县卫生健康局

2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 ≥90%

3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3%或持续提升

4 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 100%县教育体育局

5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 >38.5%

6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2平方米

7 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 ≥2.16名

8 15岁以上人群吸炸 <20%县卫生健康局

9 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 ≥90%

10 全面控烟地方性法规规定(国家卫生县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被市级全面控烟地方性法规规定覆盖)

11 道路装灯率 100%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 ≥16小时

13 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 ≥12小时

14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适用于城市) ≥80%

15 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适用于城市) ≥90%

16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

17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平方米

18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1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20 窨井盖完好率(适用于城市) ≥98%

21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县城采用城市污水处理率,目标值为95%)≥75%或持续提高

22 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适用于城市) 100%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县目标值为≥300天或持续提高) ≥320天或持续提高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24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 达到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5 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 ≤55分贝

26 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 ≥75%

2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28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29 学校校医或专(兼)职化教师配备比率 >70%县教育体育局

30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31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1小时

32 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 100%

33 中小学生近视率 逐年下降

34 中小学生肥胖率 逐年下降

35 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县卫生健康局

36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 ≥90% 县市场监管局

37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5%或持续降低县卫生健康局

38 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 不高于辖区内近5年平均水平

39 婴儿死亡率 ≤5%或持续降低

40 5岁以下儿童死亡 ≤7.0%或持续降低

41 孕产妇死亡率 ≤13/10万或持续降低

42 人均预期寿命 逐年提高

43 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44 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县卫生健康局

45 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

46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

47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呈下降趋势

4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5%

49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51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

52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53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

54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

55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56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附件2

双江自治县创建云南省健康县城数据

评价主要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牵头单位

健康

环境 1.卫生

县城 (1)国家卫生县城达标 ≥760分 县卫生健康局

2.空气

质量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90%

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 0

3.水质 (4)县(市、区)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5)城市生活饮用水质达标率 ≥95%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6)农村生活饮用水质达标率 ≥70% 县水务局

县卫生健康局

4.垃圾

处理 (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其他相关环境 (8)公共厕所设置密度 ≥5座/平

方公里

(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平方米

(1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85%

(11)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70% 县农业农村局

(1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70% 县水务局

(13)建成区鼠、蚊、蝇、蟑的密度 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要求 县卫生健康局

(14)国家卫生乡镇 至少1个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牵头单位

健康

社会

6.社会保障 (1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县医疗保障局

(16)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85%

(1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70%

(18)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5%

县民政局

(19)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

100%

7.健身活动 (20)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6平方米

市教育体育局

(21)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2.2名

健康

社会

8.职业健康 (22)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

≥90%

县卫生健康局

(23)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病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持续下降

9.食品安全 (24)食品抽检量每千人批次 ≥4批次

县市场监管局

(25)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 ≥75分

10.文化教育 (26)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 35%—40%

县教育体育局

(27)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80%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牵头单位

健康

服务 11.健康产业 (28)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 持续增加 县卫生健康局

牵头,县统计

局配合

12.卫生资源 (29)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3.1名

县卫生健康局

(30)每万人口拥

有公共卫生人员数 ≥1名

(3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7.5张

(32)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60%

(33)二级、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二级≥70%、三级达100%

(34)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5%或持续降低

13.妇幼卫生服务 (3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90%

(3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37)产前筛查率 ≥80%

(38)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39)以县为单位,宫颈癌和乳性癌筛查覆盖率。

100%

14.精神卫生管理 (4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5%

(41)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3.759

(42)精神执业(助理)医师 ≥4名/10万

15.中医中药服务 (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占比 ≥30%

16.急救服务 (44)千人口献血率 ≥15%

(45)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普及人数 急救护普及培训人数占全县人口数8‰,其中,当年取证新增人数占全县人口数1‰ 县红十字会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牵头单位

健康

人群 17.传染病防治 (46)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县卫生健康局

18.慢性病防治 (47)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70%

(4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70%

(49)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 ≤209/1(万

(50)70岁及以下

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 ≤8.9/1(万

(51)30-70岁人群因心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呈下降趋势

19.健康水平 (52)人均预期寿命 逐年提高

(53)婴儿死亡率 ≤4.5%

(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6.5‰

(55)孕产妇死亡率 ≤12/10万

(56)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

≥90.3%

县教育体育局

健康

文化

20.健康氛围 (57)突出健康文化建设,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和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县文明办

(58)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比

≥50%

县民政局

县文明办

21.健康行为 (59)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 >38.55 县教育体育局

22.健康素养 (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3%或持续提升 县卫生健康局

(61)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15% 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

级标

一指

级标二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牵头单位

细胞

工程

23.健康细胞

(62)健康家庭

≥20户

县妇联

县卫生健康局

(63)健康企业

≥6家

县卫生健康局

(64)健康村

≥6家

(65)健康乡镇

≥1个

(66)健康学校

≥1家

县教育体育局

备注:1.上述指标除细胞工程外均以县为单位统计,细胞工程具体任务数如下:健康家庭详见附件9;健康企业至少6家;健康村至少6家;健康乡镇至少1个;健康学校至少1个。

2.参加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培训人数占全县人口数8‰;通过考核,当年取证新增人数占全县人口数1‰。

3.附件2中所列67项指标为云南省健康县城建设主要考核指标,未包含附件3-9的7个子方案中提及的全部指标。本方案所提及的指标均需按时按质完成。

附件3

“绿城市”行动方案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一

一、行动目标

扎实推进“绿城市”建设,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节俭务实、循序渐进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分级分类健全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到2024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科学适度延长路面保洁时间,净化街道;规范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二、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实施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公园设计规范》要求,因地制宜推进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街旁绿地(游园)等各类型城市公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园设施和服务功能,构建规模适宜、均衡分布的多层级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园品质,健全公园绿地服务设施,强化公园绿地服务居民休闲游憩、体育健身、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我县至少拥有1个综合公园。运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绿美小区,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增加社区公园、街头游园等贴近居民的绿地,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到2024年年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

(二)高品质增加城市绿量。结合双江特色,制定适宜城市园林绿化树种推荐名录,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推进节约型绿化建设,按照“适地适树”原则,推广使用乡土树种,合理进行植物配置,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市品质,凸显城市亮点特色。加强既有公园改造,突出公园绿地特色,提高绿地综合品质与服务效能。结合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城市更新,开展城市增绿提质行动。积极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有效拓展绿化空间,开展墙体、屋面、阳台、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美化建设工作。禁止过分改变自然山水形态,建设“大广场”、 “大水面”“大雕塑”等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尊重自然规律,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坚决禁止“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形象工程等建设行为。严禁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绿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配合)

(三)规范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置,提升城市环境品质。逐步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升污水集中收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或逐年持续提高,结合生态补水所需,科学稳步适度提标,实现经处理后的尾水通过生态净化进入湖泊、河流等水系作为生态补水或者达到相关标准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环卫清扫保洁,大力推行道路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县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

(四)精细化管理城市。按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推进绿化建设管理管护精细化,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强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以《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2018)、《云南省城镇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BJ53/T-77-2016)为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对植物的整形修剪、灌溉与排水、施肥、有害生物防治、松土除草、改植补植及绿地防护,绿地清理与保洁、附属设施管理、景观水体管理、技术档案及安全保护等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严格管控市政道路、供排水、住宅小区、公园广场等城市建设工程规范施工,做到精细施工,实现城区建设工程与市容环境的有机融合。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赋能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坚持政府指导、乡镇主导、社区组织、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原则,充分发挥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作用,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2024年底,城市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市容环境整洁清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显著提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2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动员部署要求及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12月)。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总结好经验做法,督促工作滞后部门加大工作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全面总结经验和不足,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专项行动治理成果。

附件4

“治污染”行动方案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二

一、行动目标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行政区域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水质全部达到各级水功能区要求,建成区无污水乱排现象,主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03)协同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狠抓春夏季(3-5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施工工地、道路、堆场、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强化监测预警预报,精准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配合)

(二)强化噪声污染治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编制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开展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准确掌握声环境质量状况,积极推进市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强化噪声排放源监督管理,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三)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制定双江自治县“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制定双江自治县“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摸清城市黑臭水体现状和存在问题,督促补齐设施短板、加快治理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对治理成效进行核实,实现全覆盖。力争实现建成区无污水乱排现象,主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配合)

(四)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加快推进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不达标整治。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管。及时更新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源名录,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实施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五)健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贮存和处置,不断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水平。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处置和应急能力短板,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管理。鼓励发展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为偏远地区提供就地处置服务。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政府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制定完善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应急预案,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2月)。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一2024年6月)。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部署,重点突破,全面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各牵头部门加强指导帮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督促工作滞后地区加大工作力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2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5

“除四害”行动方案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三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持续强化卫生防病基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具体目标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聚焦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除四害”行动,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有效治理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病媒生物监测。按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2016年版)》要求,每月规范开展鼠、蚊、蝇、蟑螂等重要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监测方法合理,记录规范,数据详实可靠。每年组织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掌握行政区域内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等蚊虫孳生地,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厕所等蝇类孳生地本底情况。定期分析病媒生物监测数据和危害情况,利用监测结果指导防制工作。每3年完成一轮鼠、蚊、蝇和蟑螂抗药性监测,监测结果用于指导卫生杀虫剂的选择和使用。健全组织网络体系和完善保障措施,乡(镇)、村(社区)、各单位有病媒生物防制专(兼)职人员;疾控中心有病媒生物防控专业人员,具备独立开展业务工作能力,配备的专业人员数量和素质能满足工作需要;保障病媒生物监测、防制必要的工作经费投入。每年组织各部门、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集中“除四害”活动不少于2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两农场配合)

(二)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存放、收集、转运做到密闭、卫生,杜绝垃圾外溢或堆积,消除裸露垃圾。规范管理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厕所等易招致蝇类孳生的场所,降低蝇密度。疏通河流、沟渠、雨水道口,减少积水。采用室内放置、遮盖、打孔、切割等办法处置废旧轮胎,避免轮胎积水孳生蚊虫。翻瓶倒罐、填平低洼、疏通污水沟和下水道、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各类小型积水和闲置积水容器,有效治理蚊虫孳生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两农场配合)

(三)进一步完善防鼠防蝇设施。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摊贩、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等场所,规范加装纱门纱窗、防蝇帘、风幕机等,建立实用的防蝇设施。通风口、管线孔洞、门窗、食品库房、下水道等重点部位安装规范的防鼠设施,防止鼠类侵入室内。定期开展搬家式卫生大扫除,及时清除鼠迹蟑迹,做到食品操作间无蝇、无蟑螂、无鼠迹、无蟑迹,确保食物不受污染。管好厨余垃圾,不乱泼乱倒,减少周围环境蝇类孳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两农场配合)

(四)达标考核评估。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巩固、提升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效,确保我县县城建城区和创建国家卫生乡镇的城镇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C级标准要求。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和有效评价,从购买服务程序、管理制度、招标文件、工作方案、合同评审、卫生杀虫灭鼠药械索证、人员资质、服务能力、服务效果等方面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两农场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培训部署,技术指导阶段(2022年8月-12月)。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培训工作。接受市级对县城建成区域内鼠、蚊、蝇、蟑螂控制密度达标初审、复审和推荐工作,结合我县情况,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并督促所辖乡镇根据县上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具体计划,全面落实达标工作。

(二)巩固提升,现场评估阶段(2023年1月-12月)。强化督导检查和技术评估,推进达标工作,县城和忙糯乡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

(三)全面达标,持续提高阶段(2024年1月一12月)。全面推进达标和复审工作,我县县城建城区和忙糯乡的城镇鼠、蚊、蝇、蟑螂密度全面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对标国家卫生城镇病媒生物防制要求,确保通过国家评审。

附件6

“食安心”行动方案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四

一、行动目标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以“餐饮安心码”智慧管理模式为突破,以“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分类监管方式为先导,以“集中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聚焦餐饮服务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三个重点,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确保餐饮服务等级评定结果年度综合得分≥75分,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食品抽检量每千人批次≥4批次,行政区域内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状况

围绕“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目标,聚焦城区和车站、旅游景区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学校及周边、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小餐饮、小作坊”等重点业态,全面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和监管盲区,持续巩固提升“净餐馆”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成果,逐步向城郊接合部和乡镇拓展;全面提升中型以上餐馆和单位食堂“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7个达标,小型餐馆和食品摊贩“场所净、餐具洁、厨合规、人健康、食安全”5个达标;全面推广“外面、门面、地面、顶面、墙面、灶面、桌面”7面干净;全面落实“标识规范、亮证经营、制度上墙、明码标价、佩戴口罩”5项规范;全面提倡“健康供餐、分餐分食、制止餐饮浪费、使用公筷公勺、革除餐饮陋习”5项文明行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配合)

(二)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1、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覆盖率≥85%,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餐饮加工制作、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环境卫生控制“四个关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

2、实行餐饮服务等级评定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等级评定规范》要求,实施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和动态调整,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综合得分≥75分。构建以餐饮服务新型监督检查机制。对消费者评价为“基本满意”,尤其是“不满意”等级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

3、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风险防控能力。督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涵盖原料采购、操作流程、物流配送、餐厨废弃物处理、网络明厨亮灶等的食品安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严格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履行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资格审查义务,确保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确保公示信息完整、真实,并及时更新公示信息。加强对配送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管理,规范配送行为,确保配送过程食品安全,推行外卖餐食封签,保证食品配送过程不受污染,积极推行无接触配送。

5、规范“小餐饮、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通过集中攻坚,推动“小餐饮、小作坊”规范管理、集中经营、卫生安全。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餐饮环节加工销售野生动物,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自酿酒和自泡酒,使用“地沟油”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菜品、添加“两超一非”、餐饮食品及餐饮用具监督抽检不合格、油炸面制品铝超标、包子馒头加工制作中使用含铝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

7、实施智慧监管。深化应用“餐饮安心码”云平台的“码上评”、“码上管”、“码上改”、“码上帮”功能,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100%亮码,自觉接受消费者评价监督和监管部门扫码监管,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由“人工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变,由“单一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以上7项任务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三)全力推进餐饮服务营养健康管理

1、加强学校食堂营养健康管理。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要求,从规范学校食堂建设、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校外供餐管理、保障食材安全、确保营养健康、制止餐饮浪费、强化健康教育等方面着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2、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严格按照《“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健康云南行动(2020—2030年)一云南省合理膳食行动方案》《云南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要求,引导餐饮业、食堂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提高全民营养健康素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营养健康服务需求。到2024年年底,建设不少于60个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3、持续推进“老年幸福食堂”建设。严格按照《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要求,加强“老年幸福食堂”的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引导利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社区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助餐机构开设“老年幸福食堂”,逐步扩大“老年幸福食堂”覆盖面。(县民政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2月)。县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12月)。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分工负责,协同开展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执法检查、清理整顿和宣传教育,确保各领域、各环节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附件7

“勤锻炼”行动方案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五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便民惠民目标,持续引领带动广大群众积极锻炼、科学健身,群众健身意识和素养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常态化开展,学生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二)具体目标

到2024年底,建设一个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的健康县城,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丰富全民健身赛事系列活动,树立科学锻炼的健康理念,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完善优化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整合各类城市步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资源,建设完善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的便民“勤锻炼”步道系统。加快建设集文化宣传、民族特色、科学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步道、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达到健康县城应具备的建设配套标准。到2024年底,实现健康县城社区“15分钟健身圈”、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平方米,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持续增加。(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

(二)持续强化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加强体育总会建设,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志愿服务,实现健康县城体育总会全覆盖,乡(镇)以上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80%,拥有3-5个体育单项协会,其中篮足排类协会应有1—2个。建设科学健身指导中心,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0.03%。(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

(三)建立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制度。倡导大众积极参与健身赛事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县域级社区运动会,普及广播体操、民族健身操(舞)、健身气功、太极拳、工间操等“勤锻炼”项目,推进“勤锻炼”进家庭、进单位、进社区。建立完善健康县城的工间操制度,每年定期举办职工、青少年、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开展工间操活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占本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数量比例≥50%。(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

(四)大力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持续开展“七彩云南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建设活动,健康县城拥有2种以上不同类型、具有地方特色的常驻健身活动赛事,每种群众健身活动赛事每年举办1次以上。组织适合残疾人参与的健身活动,民族地区应组织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赛事,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38.5%,规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安全、绩效评价等服务标准。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篮、排、足、羽、网、乒乓等球类运动业余赛事,推广开展健身气功、武术、棋类、龙舟、射箭、藤球、陀螺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民间交流交往活动。(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族宗教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配合)

(五)全面普及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倡导将体育文化宣传融入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活动开展、赛事举办等工作全过程和全周期,宣传主旋律,大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鼓励宣传地方健身达人、健身组织和鲜活的健身故事。抓好典型示范和健身明星的榜样引领作用,昂扬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引导大众养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文明办、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配合)

(六)广泛增强学生群体的健身意识。积极组建体育社团、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开展体育联赛和综合运动会等赛事活动。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习惯。鼓励各地各校自行编创大课间操,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引导学生学会并熟练掌握1—2项运动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科学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行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和健身意识。(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县民政局、团县委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巩固成果,动员部署(2022年8月-12月)。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全面启动专项行动。

(二)查缺补漏,补齐短板(2023年1月-12月)。各部门立足本地实际,有序开展“勤锻炼”各项工作,确保赛事活动安全举办,提高群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三)提质增效,提升巩固(2024年1月-12月)。各部门全面总结“勤锻炼”推进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加快成果转化,全面巩固健康县城建设成果。

附件8

“管慢病”行动方案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六

一、行动目标

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到2024年,争取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医防融合”取得实质性成效。开展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30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达65%,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70%,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不低于70%,持续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控制率。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倡导“运动是良医”理念,同时重点打造“三个一批”即:打造一批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心脑血管救治站;打造一批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打造一批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创造良好慢性病患者的就医条件,提升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倡导慢性病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延缓和改善慢性病患者生存寿命,到2024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降至209/10万,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降至8.9/10万,最终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慢性病预防支持性环境。强化县委、县政府主体责任,构建和巩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格局,规范和提高示范区建设工作水平,到2024年,全县建成6个以上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到2023年底,以县为单位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30%,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到2024年底,健康社区覆盖率逐年增加5%或达到40%及以上,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年增加2个或每类达到10个及以上;2023年,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类建设1个,健康步道、小屋等数量逐年有增加或每类建设数量达到3个。开展经常性的体育运动,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年组织至少1次职工体检,居民养成定期体检习惯,35岁以上居民体检应包含血压、血脂、血糖、肝功能、肾功能、血红蛋白、眼底检查等项目,妇女应增加妇科、乳腺和骨质疏松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增加癌症早期筛查项目。全县二级医疗机构、体检机构对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提高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知晓率。(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文明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联、县总工会配合)

(二)加强慢性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数据利用效能。建立和完善以人群为基础的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系统,规范开展全人群的死因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心脑血管事件监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等重大慢性病登记报告工作,通过连续、系统收集相关信息,完成相应分析报告,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慢性病干预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评估相关的政策和慢性病干预效果提供有力依据。(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配合)

(三)提升慢性病诊治服务能力。巩固提升双江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脑血管、呼吸、肿瘤、消化、重症、内分泌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范慢性病诊断和治疗;积极开展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做优做强康复、妇科、针灸、推拿、心脑血管病、脾胃病、风湿病等中医传统优势专科专病,逐步形成省、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群;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力争到2024年底建设1个省级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救治站覆盖率达到50%;每3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缩短急救反应时间,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无缝衔接,提高救治能力,最大限度挽救生命,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红十字会、县医疗保障局配合)

(四)强化慢性病随访管理服务。健全医疗机构、体检机构高血压和糖尿病主动筛查和确诊患者报告、转介机制,及时将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转介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管理。乡镇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县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开展慢病管理能力,推广慢性病长处方等便民服务,促进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管理向社区家庭延伸。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0%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医疗保障局配合)

(五)提高慢性病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建设,到2024年县域内每10万人口从事康复医疗的医师达到6人,每千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4张,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均设置康复医学科,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加快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为因患慢性病所致的各类身心功能障碍者提供基本的医疗康复服务,促进其功能的恢复与改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以体育运动康复为特色的专科能力建设,提供多样化康复服务。(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残联配合)

(六)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开展慢性病核心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等内容宣传,提高辖区居民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不低于70%。辖区每年至少开展6次围绕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卒中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慢阻肺日等慢性病防治主题宣传日的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宣传活动。(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爱卫办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12月)。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

(二)实施阶段(2023年1月-12月)。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全面组织推进专项行动。

(三)评审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接受省、市级对各项工作的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查缺补漏,提升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附件9

“家健康”行动方案

——双江自治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专项行动之七

一、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树立新时代家庭观,面向家庭开展家风家教、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生育政策调整等宣传活动,成立家庭教育协会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中心),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保持我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24年年底,培树不少于120户健康家庭。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营造健康家庭环境

1、实施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爱国卫生巾帼行动”等,充分发挥妇女作用,带动家庭成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引导广大妇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森林乡村、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建设中发挥作用,全县每年创建不少于15户美丽家园示范户。(县妇联牵头,各乡(镇)配合)

2、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面向家庭开展家风家教、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生育政策调整等宣传宣讲。通过家庭教育专题讲座、亲子沙龙、优秀家庭教育分享会等形式,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让广大妇女和家庭清楚如何上好“第一堂课”,如何当好“第一任老师”,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成立家庭教育协会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中心),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引领广大妇女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在促进家庭和谐中发挥作用,形成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覆盖率达到90%,农村社区(村)达到80%,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县妇联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3、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县教育体育局牵头实施)

4、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配齐配强儿童主任。(县民政局、县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5、面向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家庭环境平等、文明、和谐、稳定。(县妇联、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6、动员家庭定期打扫居室内外环境,保持卫生整洁,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科学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7、组织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廉家庭、健康家庭等建设。(县妇联、县文明办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双江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二)全面提升家庭健康水平

1、组织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村(社区)组织的各类健康教育讲座或培训,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健康理念,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拥有健康人格、心态,适应社会发展,积极乐观。(卫生健康局、县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残联,各乡(镇)、农场配合配合)

2、关爱家庭中妇女儿童健康,引导家庭成员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拟生育家庭孕前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科学养育儿童,尽量纯母乳喂养。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提高孕产妇、儿童健康系统管理率和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提升出生缺陷防治水平和产前筛查率,降低孕产妇贫血率和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迟缓率,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做好妇幼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妇联、县发展改革局、县残联,各乡(镇)、农场配合)

(三)推动家庭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1、面向家庭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一家培养一个健康“明白人”。(县卫生健康局、县妇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各乡(镇)、农场配合)

2、引导家庭成员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品,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签约家庭医生,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文明饲养宠物。推动家庭成员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家庭常备体温计、体重秤、血压计等健康自测设备,酒精、医用口罩等健康防护用品,适量储备应急物品和药品,促进家庭成员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农场配合)

三、方法步骤

(一)培训部署阶段(2022年8月一12月)。县妇联、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各部门根据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等,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每1万户家庭培树不少于3户健康家庭,带动形成良好的健康促进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1月一12月)。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推进“家健康”行动,大力引导群众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基本健康技能、促进家家户户营造良好家风、不断改善家庭生活环境,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做好妇幼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在2022年基础上每1万户家庭培树不少于6户健康家庭,带动形成更加良好的健康促进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继续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活动,在2023年基础上每1万户家庭培树不少于10户健康家庭。到2024年年底,培树不少于120户健康家庭。做好妇幼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水平。总结行动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做好行动结束后的衔接工作,建立“家健康”行动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创建的健康家庭由县妇联及卫生健康部门联合通报,并报县妇联和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二)县妇联和县卫生健康局在通报基础上择优评选通报一批县级健康家庭。

双江自治县“家健康”行动健康家庭创建计划表

项目/县区 2022年

(户) 2023年

(户) 2024年

(户) 合计 备注

3户/万 6户/万 10户/万

勐勐镇 4 6 10 20

沙河乡 4 6 10 20

勐库镇 4 6 10 20

大文乡 4 6 10 20

忙糯乡 4 6 10 20

邦丙乡 4 6 10 20

双江农场 4 6 10 20

勐库华农 4 6 10 20

合计 32 48 80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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