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3日,双江县人民政府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召开,研定《双江自治县“勐库大叶种茶”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董梅同志汇报了双江自治县“勐库 大┝种茶”公共品牌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勐库大种茶”公共品牌标识有利于推进双江茶 产业及茶体系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管理办法必须围绕明确所有权属于县人民政府、申请使用主体、使用要求及享受权力、撤销退出机制、违规及私自使用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来制定,要做到内容简明扼要,实施后管得住、管得了。 会议决定:一是暂停“勐库大叶种茶”标识发放使用。二是县 市场监管局重新修改完善管理办法,提请下一次县政府常务会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