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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委 县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2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11-18 17:00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及当前双江

“11·18”疫情处置需要,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划定高风险区进行封闭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4个)

双江农场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第二居民小组,第九居民小组,阳光名苑第14幢。

二、低风险区

全县除高风险以外的其它区域。

三、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其它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8日17:00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高风险区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