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及当前双江
“11·18”疫情处置需要,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划定高风险区进行封闭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4个)
双江农场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第二居民小组,第九居民小组,阳光名苑第14幢。
二、低风险区
全县除高风险以外的其它区域。
三、管控措施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其它区域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8日17:00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双江自治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高风险区域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