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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双江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31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双江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江自治县勐勐北路722-2号,电话:0883-7621708,邮编:67739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凡属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对外公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强化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县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成立由局长任组长,3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面推进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编制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徐外,凡属县民政局管理的事项都已全部公开。目前,县民政已通过县政府公共信息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好差评系统等公开本局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和权限;公开局办事指南、办事时限、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事项及服务标准;公开办事纪律、责任追究内容及举报电话。根据县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双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信息平台民政窗口政府公开信息进行自查,县民政局没有涉密计算机、存储介质和涉密文件,未发生丢失和泄密事件。积极做好政务咨询信息的受理、办理和回复,有效地促进了我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服务型民政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断提高信息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领域更新的数量和质量不到位,缺乏具体的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化被动为主动,定期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标准,向优秀县区看齐,组织人员学习优秀县区政务公开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创新多种服务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双江自治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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