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10号)文件要求,双江自治县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2019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行梳理,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总体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双江自治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了《双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双江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并适时进行更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印发了《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双政办发〔2019〕5号),明确各部门公开事项,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着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2019年,共公开规范性文件1份、政策解读4份,政府文件8份,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栏目刊出相关信息680余条,全年未发现或收到公众反映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双江自治县认真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及时在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开《双江自治县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2019年共收申请公开2件,其中依申请公开信函申请1件,申请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已于2019年3月4日进行了答复并办结;2019年8月26日收到网络留言申请1件,已于2019年8月29日进行了答复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双江自治县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明确各发布单位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同时,将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提出明确报送更新的时限要求。强化网站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对不积极、不主动、不及时报送网站公开内容的,进行通报批评,进行问责处理,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落实。同时为了规范信息公开审查,印发了《双江自治县政府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有走进双江、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网上留言等6个一级专栏。政府信息索引规范,查找方便,能够下载各类文件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表格,网站正常运行,有专人维护及负责信息更新,2019年未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脱贫攻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专题专栏,共刊出有关信息60余篇,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明确专人负责并每周进行信息更新,共刊发政务微信24期。认真履行新闻发言人制度,组建3人网络评论员队伍。共收集并上报市政务公开热线办12345知识库信息工单共42个部门421份,为全市12345政务热线知识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统筹运用双江自治县政府网站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转载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工作及时发布。全县共完成7家微信公众号备案,扩大信息传播渠道,有指定的电视、手机报、报纸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双江自治县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重新调整充实了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每个单位至少要有1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建立了信息员QQ群及微信群沟通平台,新添了电脑、打印机等信息工作设备,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能够按要求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其他一切活动,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下级政府及部门的考评体系,且分值不低于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604 | 增375 | 198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3 | 35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03 | 增55 | 332 |
行政强制 | 21 | 减1 | 2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5件 | 82.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重视不够。个别部门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只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看作是一项事务性工作、一个阶段性任务,有些单位甚至以应付的方式开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能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这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均衡。
(二)方法不多。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加之现阶段对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公开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存在重结果轻过程,偏重公布最终结果,而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
(三)载体落后。很多政府信息公开局限于网站一种方式,运用新媒体公布政府信息的比重小,在新形势下如何结合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甚至APP等新媒体或新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研究不多、创新更少,致使有些已公开的事项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四)队伍不强。县政府网站实行集约化建设后,网站栏目设置增加,网站管理任务增加,网站监测由原来的两周监测改为每日监测,工作任务较重,人员不够,网站运维压力较大。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挖掘深度信息,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与部门对接,扩宽信息渠道。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五大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争取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特别是财政资金、行政执法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项目建设等信息公开上取得新的突破。继续抓好政府文件公开,政策性文件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工作。
(二)夯实公开平台建设。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互联网信息和舆论工作,完善网络舆情回应和引导机制,规范网络舆情的处置办法。同时,认真做好已备案的7家官方微博、微信平台,网上网下、多方位打造问政新模式。积极主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格局新变化,努力贴近公众需求,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互动性、实效性为导向,加大公开平台资源整合力度。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增强搜索查询和互动交流功能,扩大公开范围,提高更新速度,努力确保做到每天转载1条信息,每两周有1条原创。
(三)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加大督查通报力度,促进各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四)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所有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及相关一切活动,按照集中培训、分期培训、互动交流的多种培训方式,争取2020年举办一次有规模、有成效的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提高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