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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双江县县政府   时间:2020-02-18  点击率:打印 】【 关闭

一、总体情况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前身为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1月。1995年10月,政府机构改革,宗教事务由县委统战部移交县民族事务委员会,重新组建设置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县民宗局)。2019年机构改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系列,不计政府机构个数,核定行政编制12名,内设6个机构,涉及县民宗局股室3个股(室),即:行政审批股、民族事务股、宗教事务股,县民宗局有事业机构1个,民族研究所,现有编制1人。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局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建立、健全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

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支援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

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九)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协调处理宗教事务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县委、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十一)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十二)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了解掌握我县及周边县(区)民族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三)做好单位政务服务公开及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行政许可

5

5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5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21

0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审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县民宗局在信息公开存在着:一是民族宗教涉及敏感信息较多,在公开发布时难把握;二是主体责任不到位,创新意识不强,如互联网推动民族宗教法治化进程不够深入具体,信息公开更多停留在固有的老模式、老办法。三是线下、线上办公成效不明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程序复杂,不利于与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沟通交流。如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地区还需采用双语交流,公开政务信息。为此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建议:凡涉及少数民族和民族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事项,只要不再保密范围内的必须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化要求,履行好工作信息公开化,赋权于人民群众,让信息公开透明,不断完善社会机制创新作用,提高信息社会化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双江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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